-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河教体发〔2019〕58号
-
发布日期2019-05-31
-
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河口县豫湘口岸等3所幼儿园等级拟定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根据《红河州教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红教发〔2017〕98号)文件要求,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估组,于2019年4月9日至11日对河口县豫湘口岸幼儿园、河口县南溪星光幼儿园、河口县乐乐幼儿园逐一开展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严格从条件保障、管理水平、质量效益三个方面的44项C级指标,逐条对照细致详评。经专家评估组合议,认为以上3所幼儿园办园水平已达到相应申报的等级标准,现拟定认定等级情况如下:
河口县豫湘口岸幼儿园拟定为“二级一等”幼儿园;
河口县南溪星光幼儿园拟定为“二级二等”幼儿园;
河口县乐乐幼儿园拟定为“二级二等”幼儿园。
公示期限:2019年6月1日至6月7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定等级有异议的,向河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反映。
联系电话:
河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0873-3451523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基教科:0873—3451096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