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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在全县范围开展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行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管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毒驾、机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区域:全县范围。

  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严管、整治,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引导和教育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提升我县城市形象、改善文明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整治期间,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认真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此次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对多次违法的车辆和驾驶员,除给予从严处理外,并适时向社会进行违法行为大曝光;对拒绝、阻碍和妨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和管理,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