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民宗局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河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文件,河口县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涉及民宗系统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和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公示如下 

 

 

民宗系统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计4项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索要

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处理方式

1

资金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1、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4、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查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亲子鉴定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公民申请变更本人民族成份时,其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此项证明)

采取事前告知当事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

3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公民申请变更本人民族成份时,其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此项证明)

采取事前告知当事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

4

收养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未满18周岁的公民依据其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本人民族成份时,需提供此项证明)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5

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备案

不再索要

6

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的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

不再索要

 

 

 

 

民宗系统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计2项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设立依据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开具部门

1

所在宗教团体的意见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

该场所所属的宗教团体

2

所属宗教团体按照本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进行认定的说明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相应的宗教团体

 

 

                    河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