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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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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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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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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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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旅发委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文),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河口县旅发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河口县旅发委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到简政便民,对各项证明材料进行梳理,取消以下材料。现公示如下:
河口县旅发委取消材料清单(共计1项)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
处理方式 |
1 |
旅行社3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证明 |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
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资格审批 |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
河口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