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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旅发委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文),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河口县旅发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河口县旅发委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到简政便民,对各项证明材料进行梳理,取消以下材料。现公示如下:

         河口县旅发委取消材料清单(共计1项)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处理方式

1

旅行社3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证明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资格审批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河口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