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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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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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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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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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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发改局关于保留和取消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河口县发改局以审批制度改革委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真正做到减证便民。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对各项证明材料进行梳理,保留和取消了以下材料,现公示如下:
河口县发改局取消材料清单共6项
发改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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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处理方式 |
1 |
承诺出资额和已缴出资额证明 |
投资主管部门 |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
采取事前告知当事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或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 |
基金投资人向基金出资的资金证明 |
投资主管部门 |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 |
采取事前告知当事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或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3 |
其他与成本有关的资料 |
价格主管部门 |
临时价格干预范围事项提价申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事项调价备案) |
不再索要 |
4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价格主管部门 |
成本调查、监审 |
不再索要 |
5 |
股份构成及控股股东所有制性质的证明材料 |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
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6 |
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 |
采取事前告知加当事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或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河口县发改局保留材料清单共1项
发改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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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处理方式 |
开具部门 |
1 |
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投资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