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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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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商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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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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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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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商工信局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真正做到减证便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决定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其中对应取消了索要证明材料3项。对于已经取消的证明材料,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办事业务时,不得再向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索要,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公示如下:
附件:1.河口县商工信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1
河口县商工信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3项)
序号 |
证明材料 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处理方式 |
1 |
申请单位所在州、市节能主管部门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
不再索要 |
2 |
申请单位所在县、 市、区节能主管部 门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
不再索要 |
3 |
产能证明 |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 主管部门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 |
不再索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