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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商工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商工信局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真正做到减证便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决定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其中对应取消了索要证明材料3项。对于已经取消的证明材料,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办事业务时,不得再向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索要,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公示如下: 

   附件:1.河口县商工信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1

河口县商工信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3项)

序号

证明材料

名称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处理方式

1

申请单位所在州、市节能主管部门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不再索要

2

申请单位所在县、 市、区节能主管部 门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不再索要

3

产能证明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 主管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

不再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