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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教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教育局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以下简称《决定》)文件精神及州、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县审改办《关于认真抓好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河审改办函〔2018〕2号)精神,我局认真梳理,具体取消和保留证材料情况如下:

 

教育系统基层保留的开具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设立依据

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索要部门

1

经济困难证明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2016 版)》(教助中心

201660 号)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资助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系统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处理方式

1

申请人户籍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
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2

工作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

不再索要

3

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教师资格认定
2.公开招聘教师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

1.采取毕业证、学位证等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2.在当事人能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基本证照凭证情况下,由需要学历认证的用人单位或提出学历认证要
求的索要方进行认证,不得要求当事人进行认证

4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教师资格认定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
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

5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登记证)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公开招聘教师
2.公务员录用考试

不再索要

6

在职人员须出具所
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公开招聘教师

不再索要

7

已婚人士须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公开招聘教师

不再索要

8

加分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

学籍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艺术类中职、年制高职招收
小学、初中在校生

不再索要

10

外来务工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中职、5
年制高职院校

不再索要

11

县、市、区以上公
立医院出具的病情
证明或康复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中小学学生办理休(复)学

不再索要

12

超龄儿童缓学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中小学招生

不再索要

13

学籍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艺术类中职、年制高职招收
小学、初中在校生

不再索要

14

学籍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艺术类中职、年制高职招收
小学、初中在校生

不再索要

15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给付
2.本专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给付
3.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给付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不再索要

 

教育系统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设立依据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开具部门

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所在大中专院校

2

体检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教师资格认定

县、市、区以上医疗机构

3

建档立卡贫困户证

《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 号)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

县、市、区扶贫部门

4

经济困难证明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 版)》(教助中心〔201660 号)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资助

村(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