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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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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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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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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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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迁坟公告
为加快推进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跨合区路网(二期)工程项目用地,请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9日前将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属坟墓全部迁出。本次征用地块,位于跨合区内,路网分布于跨合区内进出口加工区、现代物流区、跨境贸易区和金融商务区,道路共14条,全长18840.11米,宽度分别为24米、20米、16米,道路占地面积564.84亩,本次需要征地面积为1354.61亩。
具体地点和范围以红线图和界桩为准。
逾期不迁出的,按无主坟处理。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进出口加工特色工业园区征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6〕30号)标准执行。
有关迁坟补偿事宜请与河口县坝洒农场规划建设与国土环保所(坝洒农场场部二楼)联系。
联系人:冯立明 联系电话:13987359568
特此公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