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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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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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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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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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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真正做到减证便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决定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其中涉及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3.自然人股东及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证明;4.新任股东资金来源证明;5资自然人股东及拟任;6. 无犯罪记录证明共6项。对于已经取消的证明材料和保留的证明材料,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办事业务时,不得再向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索要,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公示如下:
附件:1.河口县财政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2.河口县财政局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河口县财政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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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处理方式 |
1 |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 |
财政部门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
2 |
工作证明 |
财政部门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 |
不再索要 |
3 |
自然人股东及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证明 |
财政部门 |
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 |
不再索要 |
4 |
新任股东资金来源证明 |
财政部门 |
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 |
不再索要 |
5 |
资自然人股东及拟任 |
财政部门 |
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股东增加出资) |
不再索要 |
河口县财政局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1项) | ||||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开具部门 |
1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财政部门 |
1.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 2.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管; 3.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股东。 |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