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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6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真正做到减证便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决定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其中涉及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3.自然人股东及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证明;4.新任股东资金来源证明;5资自然人股东及拟任;6. 无犯罪记录证明6项。对于已经取消的证明材料和保留的证明材料,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办事业务时,不得再向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索要,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公示如下: 

  

    附件:1.河口县财政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2.河口县财政局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河口县财政局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5项)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处理方式

1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
房产权或者使用权
证明

财政部门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2

工作证明 

财政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

不再索要

3

自然人股东及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证明

财政部门

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

不再索要

4

新任股东资金来源证明

财政部门

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

不再索要

5

资自然人股东及拟任

财政部门

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股东增加出资)

不再索要

 

河口县财政局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1项)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索要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开具部门
1 无犯罪记录证明 财政部门

 1.在省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                                 

 2.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管;       

 3.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股东。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