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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12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1
  • 时效性
    有效

听证公告


听证公告

  因南溪镇南溪村戈哈小组村民唐富仙不服河口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告知书》拟作出的限期交回持有的二本《开发国有农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规定,为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由农科局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3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河口县南溪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有意参与现场旁听的公民,请于8月23日18:00点以前通过电话方式向本府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身份号等信息。旁听席位4个,人数届满后将不再受理申请,请予理解。

  (二)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全程关闭或将手机保持静音状态。

  (三)参与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金彪、杨金玉,0873-3451350。

  特此公告。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