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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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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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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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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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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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邹兴才因保管不善,将河集用(2014)第0556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兴才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