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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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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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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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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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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河口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表彰近年来我县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切实发挥奖励和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
根据县委办《关于开展河口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基层各单位推选、审核、公示,征求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意见,经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共推荐出模范集体10个,模范个人20名,其中:机关工作人员6名,事业单位人员10名,村(社区)代表3名,村民小组代表1名。
现将初审推荐的10个模范集体和20名模范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4月1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县民宗局(联系电话:0873—3451228)。
附件:河口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推荐 名单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一、河口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审推荐名单(10家)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监察委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县融媒体中心
县妇联
县卫生健康局
县扶贫办
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检察院
二、河口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初审推荐名单(20人)
韦金龙(瑶族) 县委办保密科、保密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
郭莎莎(女) 县政府办秘书四科科长
艾金亮(苗族)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蒲 涛(女) 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浩铭(瑶族)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经济科负责人
王万顶(壮族)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干部
冯承鹏 县文化和旅游局五级演员
罗宗丽(女 布依族) 河口镇槟榔社区党总支书记
熊朝兵(苗族) 南溪镇党政办一级科员
张保珍(女) 桥头乡桥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盘 翠(女 瑶族) 瑶山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盘海金(瑶族) 莲花滩乡石板寨村坡头支部书记、小组长
邓永兵(瑶族) 老范寨乡桂良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保德 河口农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负责人高级兽医师
黄通进(瑶族) 坝酒农场管委会社会救助经办员
杨谨瑜(土家族) 南溪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
杨发明 蚂蝗堡农场党工委书记
普菊妮(女 壮族)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
姜 涛(彝族) 河口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
熊占好(壮族) 河口县北山小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