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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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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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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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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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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公告(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河办发〔2018〕48号)精神,根据各普法单位的工作职责,县委普法办编制了第二批普法单位普法清单。现将《河口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中共河口县委普法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附件【附件:《河口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