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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0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1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公告(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河办发〔2018〕48号)精神,根据各普法单位的工作职责,县委普法办编制了第二批普法单位普法清单。现将《河口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中共河口县委普法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附件【附件:《河口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