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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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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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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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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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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1年度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公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2021年度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公告
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方针和政策,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根据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1年度河口县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资金及补助对象
补助金来源于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补助金用于补助当年考入本科德智体美劳品学兼优的红河州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布朗族、拉祜族考生大专即可)100名。河口县补助名额共6名,每生补助金额为一次性5000元。
二、申报条件
(一)河口县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
(二)红河州辖区学校学籍的学生;
(三)2021年考入大学的优秀大学生(布朗族、拉祜族考生放宽到大专)。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申报材料
(一)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申请表;
(二)河口县户籍和红河州辖区学校学籍证明(复印件);
(三)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河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中心251室提出补助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
(二)河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按照择优补助的原则,提出初步补助拟定名单,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州民族宗教委审批。
(三)经州民族宗教委审核后,将补助名单在河口县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举报方可补助。
(四)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审批后,发出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通知书,本人或家长即可携带户口册(身份证件)到州民族宗教委领取补助资金。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单位:河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中心251室)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3451228
附件: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申请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1
红河州民族宗教委
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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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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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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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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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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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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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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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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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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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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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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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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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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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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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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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年龄 |
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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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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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民族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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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宗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