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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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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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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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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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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审批
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发办〔2021〕40号)(以下称“双减”文件),为严格落实“双减”文件精神,使“双减”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按“双减”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新的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暂不受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类别的培训机构申请。待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及设置标准后,县教体局会及时发布公告。
三、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按要求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