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河口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赵进福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一案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4名,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和旁听人,请在2021年10月20日前向河口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黄凯,电话:0873-3575278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