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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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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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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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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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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便捷广大人民群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调整如下:
一、从2021年11月5日起,面向普通人群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用5混1采样混检收费,价格为30元/人次。
二、住院患者、发热门诊患者的核酸检测仍然采用单人单检收费,执行原定价格。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群扎堆聚集,不建议集中组队到医院进行核酸采集。个人可分时段或错峰到医院进行核酸采集。进入医院请戴口罩,出示疫情防控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吐口水和乱丢垃圾,禁止吸烟。
四、普通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可通过手机关注“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并按个人需求选择核酸检测项目,按照系统操作流程提前预约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会生成“订单信息”二维码,到医院向工作人员出示手机“订单信息”二维码,由工作人员扫码打印“条形码”后,持条形码到核酸采集处进行采集。
河口县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