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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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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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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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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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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致河口县选民的公开信
致河口县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委、州委的安排部署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河口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委员会决定,投票选举河口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确保河口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力打造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自贸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登记是公民取得选民资格的必经法律程序,凡在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都应在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之前,积极主动地到所在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即凡于2021年12月23日(2003年12月23日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户籍在本县辖区的选民,于2021年12月3日前积极到户口所在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信息将严格保密。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单位应积极帮助联系,到时无法参选的应办理委托投票或办理至异地参选手续。
各位选民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不得以暴力、威胁、欺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公民有权向选举委员会提出控告和检举,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选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切实做好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保护自身安全,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让我们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换届选举工作中来,在中共河口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共同保证这次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取得圆满成功!
致礼
河口县选举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