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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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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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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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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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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医院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医院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减轻群众负担,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1〕117号)文件精神,按照《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红医保发〔2021〕65号)文件指示,现将我院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公示如下: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此次公布调整价格为疫情期间执行政府政策价格,自2021年12月10日0时起执行,原收费价格同时废止。
价格咨询电话:
0873-3567199(医院价格管理办公室)
价格监督电话:0873-3422853(医院办公室)0873-3451133(河口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调价依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