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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98
  •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131电站整改退出后县级核查销号的公示

河口县131电站整改退出后县级核查销号的公示

  

  河口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7日组织成员单位代表人员对131电站退出任务进行了现场核查,一致同意131电站完成退出任务,同意通过核查销号。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电[2020]109号)文件要求,现就131电站完成整改退出任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河口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河口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73-3428412

  

  

  河口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