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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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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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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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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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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给予解决车辆逾期未检问题的通知
关于给予解决车辆逾期未检问题的通知
各位车主、驾驶员:
因2月16日河口发生疫情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部分车辆逾期未检、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尤其是滞留河口大货车及驾驶员。车辆逾期未检、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给各位车主、驾驶员带来不便和造成影响我们深表歉意。为解决这一问题,经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积极汇报并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车辆已逾期未检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可以到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具证明,并持该证明到红河州内任何检测机构和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检验、换证业务;
二、开具证明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
三、车辆已逾期未检、即将逾期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即将逾期的,非必要外出的,可先电话向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备,待解封后到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具证明再到红河州内任何检测机构和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检验、换证业务。
开具证明地点: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楼信息中队
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0873-3427996
特此通知
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4日
温馨提示:驾驶证逾期或者即将逾期的驾驶员朋友可以通过交管12123自助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