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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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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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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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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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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河口之舟”项目,并于2015年9月29日办理了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预许红字(201531)号)。现因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资不抵债,其债权人河口泰森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向河口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河口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4日裁定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根据管理人调查“河口之舟”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后,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并未发生过销售,现该项目处于长期停工状态,已不具备销售房屋的条件,管理人为配合做好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申请撤销“河口之舟”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编号:预许红字(201531)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予公告。
相关权利人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河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河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