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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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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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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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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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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河口县河口镇实行分类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河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6日8时起,将河口镇部分范围划为封控区、管控区,现就相关区域及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河口镇滨河社区紫檀星苑小区、河口镇槟榔社区康源农贸市场、河口镇合群社区筑城农贸市场及其周围居民住宿区域。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卡口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人员,须经河口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开具《通行证》方可出入。区域内所有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暂时关闭。生活物资由专人负责收集、购买、配送。
二、管控区
河口镇合群社区环城路37号毛毛商店及其周围居民住宿区域。
管控区实行区域管控,执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卡口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人员,须经河口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报河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开具《通行证》方可出入。区域内所有非生活必需的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暂时关闭。区域内保留一定的生活必需商铺,严格执行“控制人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县、乡防控办公室电话。
河口县疫情防控服务电话:0873-3563369
河口镇防控办公室电话:0873-3576641
河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