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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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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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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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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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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河口县2021年度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的公告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1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河政复﹝2021﹞67号),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60万元。2021年度我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拨付贴息资金共计226.041万元,整合资金33.65万元,上缴结余资金0.309万元。贴息工作已完成,现对享受贴息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河口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人:王黎,
监督电话:12317、3451202,
举报邮箱:hkxfpb@163.com。
附件:1.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信息表
2.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展期信息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附件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展期信息.xlsx】
附件【附件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