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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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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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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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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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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关于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牢守住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
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要求,河口县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既往措施有不一致的,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为准。
二、入河、离河人员管理措施
(一)入河人员通过“智慧国门河口”小程序和致电目的地社区(村)的方式提前进行报备。对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第九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离河人员通过“智慧国门河口”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内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本人身份证、测体温,均无异常后方可通行。
(三)各乡镇结合实际优化设置道路交通执勤卡点,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所设置的疫情防控检查站点暂不撤除,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县域内人员流动(抵边区域严管区、缓冲区除外)不需查验核酸证明。
三、重点环节防控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高风险职业人群应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和闭环作业后的管控措施;高暴露风险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公共场所应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以上重点环节防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四、主动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是构筑全民免疫屏障最直接有效的方式,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明显降低,由重症转为轻症所需时间也明显缩短。为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请广大老年朋友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五、遵守个人防护要求
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参加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自觉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亮)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自觉做好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十大症状健康监测,如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六、遵守防疫纪律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河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