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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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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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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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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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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水务局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河口县水务局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小水电
生态流量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自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河口县水务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河口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整改“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不到位”问题,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河口县共有小水电站11座,分别是新现河一级电站、新现河二级电站、189电站、桥头电站、131电站、132电站、白石河电站、五道河电站、达店河电站、达沟河电站、马卡依河电站,其中桥头电站与马卡依河电站为在建电站,未取水,暂不涉及生态流量泄放问题;131电站为限期退出类电站,已于2021年12月25日停机,不再纳入生态流量监管范围。河口县目前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小水电站8座。
1.截至2021年12月底,县水务局已对全县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8个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均能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监测监控设施均能正常运行。
2.借助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对存在问题的电站下发交办单,整改通知,督促业主方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生态流量未达标电站及数据停报电站进行重点督办。通过下发问题交办单及整改通知,督促新现河一级水电站整改,电站通过清理堵塞生态流量泄放孔的杂物,减小前池取水口闸门开度,抬升拦河坝水位,增加生态流量泄放量。根据省级生态流量通报文件,新现河一级水电站2022年1至10月生态流量均合格。因桥头电站增效扩容未完成,未取水发电,经与州级部门对接,桥头电站暂不纳入生态流量监管范围,已将桥头电站从监管平台撤销。
3.已制定《河口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河口县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县级监管平台考核要求(试行)》,按月通报接入平台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
河口县辖区8座小水电站自2022年4月起,连续6个月生态流量省级考核均达标。
现把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情况主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唐万宾,电话:13988038850
电子邮箱: hkxszyk@126.com,座机:0873- -3451153
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219办公室,邮编: 661399。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