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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180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生产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

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干龙井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7258.61万元

建设单位: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主要建成两条石英砂深加工生产线,以及办公楼等配套辅助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分析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项目对环境各项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0873-3061298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龙泉路上马村五台路8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16296/0871-6516805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及项目附近的单位、团体。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对项目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对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3、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站公示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可选择电子版和纸版。提交电子版的请上传至邮箱1044201604@qq.com,提交纸版的可邮寄至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上马村五台路8号,注明接收单位和联系人信息,或直接前往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mSZDOlST9hWvnlPkRQ-Fg

提取码:ngvi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