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生产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
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干龙井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7258.61万元
建设单位: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主要建成两条石英砂深加工生产线,以及办公楼等配套辅助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分析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项目对环境各项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0873-3061298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龙泉路上马村五台路8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16296/0871-6516805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及项目附近的单位、团体。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对项目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对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3、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站公示形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可选择电子版和纸版。提交电子版的请上传至邮箱1044201604@qq.com,提交纸版的可邮寄至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上马村五台路8号,注明接收单位和联系人信息,或直接前往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mSZDOlST9hWvnlPkRQ-Fg
提取码:ngvi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