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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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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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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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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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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迁坟通告
为加快推进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完善居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按照河口县河口镇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和发展布局,需征收位于河口县原河口农场五队的土地,迁移该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迁坟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及面积
本次迁移宗地为河口县河口镇曼章社区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两条半小组(原河口农场5队)美丽家园背后,东至河口农场五队美丽家园便道,南至河口农场五队旁铁路旁,西至化粪池沟边,北至河口农场五队活动室旁,占地面积2.5亩。具体地点和范围以红线图和界桩(线沟)为准。
二、迁移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瑶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4〕57号)规定执行。
三、迁移时间
请坟主亲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将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属坟墓全部迁出。
四、迁移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请坟主亲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河口县河口镇曼章社区办理迁坟登记、补偿等事宜。逾期未迁出的,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邓开林,联系电话:
李玉龙,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口县河口镇曼章社区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