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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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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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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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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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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河口县2023年历史建筑的公示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河口县2023年
历史建筑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传承历史文化,经认真普查、充分调研,拟定将我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红河魂雕塑认定为历史建筑。
现对以上两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部门: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3-3422030
附件:河口县2023年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