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1147
-
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4-26
-
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河口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山区河道县级、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起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涉及莲花滩河、马卡依河、达沟河等6条山区河流,现将其“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人员发生变动时,由相应继任人接替)。监督电话:0873-3451153。
附件:河口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河口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