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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kxsf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推行河口县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河口县司法局牵头,探索建立了河口县包容审慎执法机制,依法制定了“五张清单”(详见附件),请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配套监管制度措施,避免对清单规定的不予处罚、免予强制等情形“一免了之”,充分运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配套监管措施,做好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工作。

“减免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法律依据等发生变化,请将更新后的清单及时报送县司法局。

附件:河口县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附件:河口县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