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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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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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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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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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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三无”船舶处置拆解的通告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三无”船舶处置拆解的
通告
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就河口县“三无”船舶处置拆解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处置对象:河口县坝洒码头停泊“三无”船舶1艘,船长22米,船宽5米。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该船舶的船主于14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船舶所有权相关证明材料到河口县交通运输局三楼310室(联系电话:0873-3069179)进行登记处理;逾期不登记处理的,将视为无主“三无”船舶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三、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