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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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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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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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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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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口县2023年度县级美丽河湖的公示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口县2023年度县级美丽河湖的公示
为推进我县美丽河湖建设,打造满足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理,让流域内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流。我县积极开展行政区域内县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 ,择优评定南溪河(南溪镇复合段)为河口县2023年度县级美丽河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河口县河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起到8月6日止。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联系部门:河口县河长制办公室,河口县河口镇北山社区行政中心219,邮箱:hkxszyk@126.com。
举报电话:县河长办0873-3451153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