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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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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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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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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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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4、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河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6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8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0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2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15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5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17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18
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9
第五节 农村土地整治 21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22
第一节 土地用途区及管制措施 22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26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28
第八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30
第九章 附 则 33
附 表 34
第一章 总 则
河口镇概况
(一)自然概况
河口镇位于云南省东南端,跨东经103°24′-104°17′,北纬22°3′-23°02′之间,面迎北部湾海风,背靠大围山为梁柱,东邻南溪镇,北毗瑶山乡,东西两面为南溪河、红河所环绕,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老街、谷柳隔河相望。居滇越铁路和昆河公路终点,是中越交通要道和我国打开南门、走向亚太的重要窗口及国家级口岸,是中越两国边民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边陲重镇。全镇总面积为190.02平方公里,国境线长56公里。
全境地形狭长,分布在红河、南溪河河谷地带,北高南低,最低海拔为两河汇合处76.4米,最高海拔为中寨回龙山1005米。年平均气温22.6°C,历年最低气温18°C,最高气温42°C。年均降雨量为1700毫米。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适于各种热带水果香蕉,菠萝、芒果、龙眼、荔枝和橡胶、柚木、肉桂等,是河口镇的一大产业。矿产资源有石墨矿、矽线石、铜矿等。
(二)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全镇辖5个村(居)民委员会,7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为28284人,其中非农人口27333人;农业总产值达15844万元,工业总产值3608万元,农民人均所得达17130元;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2521亩,粮食总产量达55.37万公斤。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河口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任务
根据河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河口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基础产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主要包括:
(一)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任务,确定规划目标;
(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
(六)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
(七)村土地利用控制;
(八)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6.《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7.《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厅〔2015〕14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9.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
1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195号);
12.《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云国土资〔2015〕22号);
1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236号)。
(三)技术标准
1.TD/T 1025-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2.TD/T 1022-2009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3.TD/T 1028-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4.TD/T 1032-201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5.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及其调整试行版;
6.TD/T 1004-2012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7.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8.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9.《云南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2016年12月)。
(四)相关规划
1.《河口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
2.《河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3.《河口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
5.《河口瑶族自治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6.其他相关规划。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河口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坝洒村、北山社区、槟榔社区、城郊村、合群社区5个村(居)委会及河口农场、坝洒农场,总面积19002.24公顷。
规划年限
本规划以2014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6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19002.24公顷,其中农用地16099.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72%(其中耕地792.66公顷,占4.17%、园地10278.10公顷,占54.14%、林地4688.40公顷,占24.67%、其它农用地331.14公顷,占1.74%);建设用地1278.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3%(其中城镇用地513.77公顷,占2.70%、居民点196.97公顷,占1.04%、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分别为39.48公顷和0公顷,占0.21%、交通水利设施用地514.43公顷,占2.71%,其他建设用地1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其他土地1624.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5%(其中水域365.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3%、自然保留地125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2%)。全镇已利用土地17377.68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3.38%。
土地利用特点
(一)农用地中以园地和林地为主,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3.90%和29.12%,合计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3.02%。。
(二)建设用地中以城镇与农村居民点为主,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40.19%和15.41%,合计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5.60%
(三)土地利用率高于全县。全县土地利用率为83.21%,河口镇土地利用率为93.38%。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人口负荷大,人地矛盾尖锐
本行政区内总人口为28284人,人均耕地只有0.028公顷,随着人口的进一步增加,人地矛盾将会更加尖锐。
(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
全镇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1258.61公顷,但开垦耕地的潜力主要在山区,而山区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多,受交通、水利、坡度等条件的限制,大部分荒草地开发难度较大。可供整理的有农村居民点、园地、林地等和可供复垦的工矿废弃地都很少,很难形成较大规模。
(三)土地流转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不合理利用土地现象仍然存在。
主要表现在土地集约利用不高,规模经营不能全面推广,单位产出率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快。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土地利用规划总体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在保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提高的前提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利用上的保证,最终实现土地的合理、持续利用。
(一)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对土地实现严格的用途管制;
(三)注重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促进城镇合理发展。非农业建设确须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最好少占和不占耕地;
(四)加强土地整理,适度复垦开发,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优先考虑国家粮食安全要求,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的双重保护。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647.8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面积为249.59公顷。
(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必要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低效和闲置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空间不断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需要的各类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和集约用地的发展趋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35.25公顷。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城乡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74.87公顷。
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提高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565.39 公顷。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258.98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226.58 公顷。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尽量避让优质耕地。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81.32公顷。
(三)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工作
大力开展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工作,全面提高农用地质量。加强空心村、工矿废弃地整理复垦,充分挖掘城乡建设用地潜力。保证灾毁耕地得到有效补充,确保耕地保有量的稳定。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实事求是预测各业用地需求;
(二)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三)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内容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16099.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72%;到2020年调整为1489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39 %,比2014年减少1203.51公顷。
1.耕地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792.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7%;到2020年调整为647.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1%,比2014年减少144.85公顷。
2.园地
2014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0287.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14%;到2020年调整为924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66%,比2014年减少1040.09公顷。
3.林地
2014年,全镇林地面积为4688.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67%;到2020年调整为4710.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79%,比2014年增加22.38公顷。
4.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31.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到2020年调整为290.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比2014年减少40.94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278.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3%;到2020年调整为253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4%;比2014年增加1256.88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5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到2020年调整为1774.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4%;比2014年增加1024.65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514.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1%;到2020年调整为561.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比2014年增加46.84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到2020年调整为19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比2014年增加185.40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1624.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5%;到2020年调整为157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7%;比2014年减少53.38公顷。
1.水域
2014年,水域面积为365.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3%;到2020年调整为361.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0%,较2014年减少4.89公顷。
2.自然保留地
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5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2%;到2020年调整为121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7%,比2014年减少48.48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原则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二)加强对农用地布局调整的引导;
(三)因地制宜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
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种植生产用地规模。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坝洒农场、河口农场、坝洒村等,规划期内将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土的改造,稳定和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
2.园地布局
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园地建设规划相协调。大力发展名、特、优、稀、新水果生产,巩固并扩大原有水果生产规模,建设优势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地区集中发展,主要分布在坝洒农场和河口农场;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产出水平和经济效益。
按照“利于生产、方便生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原则,整合果园用地,促进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充分提高园地综合效益。
3.林地布局
对山地中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建设,重点建设有林地,优化林地结构,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国家重点公益林地、天然林地、水源涵养林地及自然保护区;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
4.其他农用地
保障改善农民生活方式、农业生产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面积。
(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城镇用地分布最多的是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其次为北山社区、槟榔社区、合群社区,规划期内城镇面积呈快速增加趋势。农村居民点的调整主要是将分布偏远、距城镇距离较远的村庄改造,调整后使农村居民点分布相对集中,规划后的农村居民点分布在坝洒农场、河口农场和城郊村等地区面积较多。采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河口农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河口农场和坝洒农场。
河口镇交通水利用地目前主要分布于河口农场,合群社区及坝洒农场有少量分布。为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区域的合作、统筹全镇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期间河口镇将统筹建设交通水利设施,主要是道路的建设和水利设施的加固工程,从基础性条件加强城乡和区域间的平衡发展。
(三)其他土地布局优化
其他土地呈减少趋势,主要分布在坝洒农场、河口农场和坝洒村。规划期间河口镇将积极展开土地开发利用工作,因地制宜地提高土地利用面积和土地产出率。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控制耕地减少的措施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发展应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674.8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面积为249.59公顷。
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除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的项目外,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安排新的生态退耕用地。规划期间,共安排生态退耕面积63.57公顷。
加强耕地承包责任制度建设,禁止耕地闲置与荒芜,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严禁耕地重用轻养,提高抵抗自然灾害能力,防止耕地灾毁。
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的措施
严格执行和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必须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相等和质量相当的耕地。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
规划期间,全镇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0.04公顷。
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划期内确保全镇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根据河口镇实际情况,规划期内河口镇必须保持249.59公顷的基本农田。根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资源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各村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扶持力度。把国家投资的农业重点开发项目往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投入力度。
(三)开展基本农田质量监测
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成果更新工作,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
(四)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对补划的基本农田进行验收,保证补划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防止占优补劣。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五)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把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做到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中的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优先减免保护区内的相关税费、相关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完善规范的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基本农田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分级保护、重点监测的监管手段,实行基本农田占用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通过政策鼓励、项目引导,形成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
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城镇用地控制
(一)用地安排
2015-2020年间,全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1011.01公顷,到2020年末,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524.79公顷。
(二)用途管制措施
1.城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2.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3.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
4.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平衡,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
(一)用地安排
2015-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增加12.51公顷,到2020年末,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209.48公顷。
(二)用途管制措施
1.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
2.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它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镇村企业,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严禁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
3.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4.村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5.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按照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经济可行、控制时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规划
2015-2020年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增加46.84公顷,到2020年末,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561.27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规划
2015-2020年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85.40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99.11公顷。
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围绕加强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草地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巩固生态退耕成果。切实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地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基础上,严格界定生态退耕标准,科学制订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切实提高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
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推广先进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
加强退化土地防治。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综合运用水利、农业、生物以及化学措施,集中连片改良盐碱化土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严格禁止用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快速城镇化地区,要遏制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扩张,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大力发展城郊农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
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鼓励发展城镇集群和产业集聚。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
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活动,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因地制宜加强植被建设,稳步推进陡坡耕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禁止向严重污染环境的开发项目提供用地。
第五节农村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目标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善排灌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循序渐进的要求,组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推进迁村并点、退宅还耕。建设多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集聚力强的现代化居民区,使农村居民点数量大幅度减少,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加快农村城镇化、居住社区化和农村现代化。
在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共计补充耕地0.04公顷。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土地用途区及管制措施
本土地用途分区依据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性,在充分分析河口镇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地域组合优势原则及土地主导用途与土地限制条件相应一致的原则,以用途分区为主,功能分区为辅,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以及其他用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河口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78.52公顷。
用途管制: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四)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坡度大、质量差的坡耕地、偏远的望天田、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以及上述范围内的其他零星土地等。河口镇一般农地区面积为9180.39公顷。
用途管制: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一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四)一般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规划期内不改变用途的现有独立工矿用地,以及规划期内需新增的工矿建设用地。全镇独立工矿区面积26.54公顷。
用途管制:
(一)独立工矿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的设施;
(二)鼓励对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的土地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三)鼓励各类乡村工矿企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工矿用地区集中;
(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控制独立工矿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标准定额,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尽量减少工矿企业可能带来的污染。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为本乡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而划定。包括城镇居民点用地、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等,该区总面积为1811.43公顷。
用途管制: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三)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四)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河口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913.18公顷。
用途管制: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三)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
(四)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河口镇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23.04公顷。
用途管制: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现有连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林地以及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水源保持、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它零星土地等。河口镇林业用地区总面积4720.06公顷。
用途管制: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它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五)严禁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汽油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其他用地区
其他农用地:是指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持生态平衡而必须保留的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林业用地区以外的土地,如水面及未利用土地等。其他用地总面积1949.07公顷。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根据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的要求,结合河口镇土地资源特点,综合考虑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限制因素、发展方向和应采取措施的一致分区的方法,将河口镇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并提出各功能区的土地利用调控措施。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即规划中确定的,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河口镇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022.63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河口农场、坝洒农场、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槟榔社区居民委员会等。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中确定的,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河口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789.14公顷,集中分布在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河口农场。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限制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河口镇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6190.46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村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确定
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控制方向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综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因素,分别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补充耕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强化村域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发展各村经济,实现小康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村,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村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全乡发展战略实施,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州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纳入城镇规划区和产业聚集区村,要积极服务于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和乡区建设;其他村要保障中心村等新农村建设用地和重要基础设施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坚守基本农田红线、切实配合实施村庄整理,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稳定林地等生态用地面积,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控制
按照乡级规划目标,结合各行政村耕地现状、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和补充潜力、耕地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情况,对全部行政区耕地保护目标在各行政村进行合理分解,并结合实地,确定耕地保护地块,确保全乡目标的实现。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792.66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647.81公顷。
(二)基本农田控制
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为249.59公顷。
(三)农村居民点控制
按照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控要求,结合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确定规划期末各行政村建设用地新增规模,进而确定各行政村建设用地总规模。根据确定的各行政村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划定其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协调各行政村内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对于乡级规划中,建设用地中主要的用地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96.97公顷,到2020年为209.48公顷。
第八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行政措施
(一)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后,镇政府都要把规划实施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土地利用目标,把土地规划实施目标的落实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之中。镇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状中,更要把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等主要目标作为工作业绩的硬指标进行考核。通过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强化镇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意识。
(二)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阶段性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等规模。加强对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的计划管理,发挥折抵指标和置换指标在促进土地整理和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逐步将存量土地供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实现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的作用。
(三)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引导建设项目按规划用途用地。发展改革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把好项目立项关、用地预审关和供地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乡规划和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一律停止供地,对设计方案不合理、占用耕地过多、占地规模过大、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准或批准立项,不得通过用地预审,不得批准供地。
(四)建立规划衔接联动机制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联动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和衔接,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经济措施
(一)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全面实现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地价来调节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覆盖面,对行政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
(二)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来源
积极争取国家、省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基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在保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坚持土地开发整理与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安置的有机结合,争取各类涉农资金的捆绑使用,谋求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开放性开发整理、经营性开发整理和股份制开发整理方式,吸引社会投入和农户投资投劳,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
(三)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
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式,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有序流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出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对提高容积率、建标准厂房、追加投资不增加用地的,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技术措施
(一)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二)建立一套符合河口镇实际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三)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制度
及时将全镇基本农田分布图、地块、位置、数量等相关数据汇总,建成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及质量变化进行动态监测。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
镇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要加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管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实施措施得力,确保规划实施
制定规划,重在实施。规划分别从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为规划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措施
(一)加大土地规划宣传力度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报刊、媒体、流动宣传等形式,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以及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提高社会各界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自觉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二)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不定期召开专家会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及时调整规划实施方案和对策措施,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规划实施公示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并监督规划实施。因特殊需要不可抗拒修改规划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听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九章 附 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
本规划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规划由河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 表
附表1 河口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基期年 (2014年) |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农用地 | 耕地 | 792.66 | 4.17 | 647.81 | 3.41 | -144.85 | ||
园地 | 10287.10 | 54.14 | 9247.01 | 48.66 | -1040.09 | |||
林地 | 4688.40 | 24.67 | 4710.78 | 24.79 | 22.38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331.14 | 1.74 | 290.21 | 1.53 | -40.94 | |||
农用地合计 | 16099.31 | 84.72 | 14895.81 | 78.39 | -1203.51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513.77 | 2.70 | 1524.79 | 8.02 | 1011.01 | |
农村居民点 | 196.97 | 1.04 | 209.48 | 1.10 | 12.51 | |||
采矿用地 | 39.48 | 0.21 | 39.94 | 0.21 | 0.46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00 | 0.00 | 0.67 | 0.00 | 0.67 | |||
小计 | 750.22 | 3.95 | 1774.87 | 9.34 | 1024.65 | |||
交通水利用地 | 交通用地 | 铁路用地 | 57.10 | 0.30 | 57.29 | 0.30 | 0.20 | |
公路用地 | 439.86 | 2.31 | 486.50 | 2.56 | 46.64 | |||
民用机场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港口码头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管道运输用地 | 0.20 | 0.00 | 0.20 | 0.00 | 0.00 | |||
小计 | 497.16 | 2.62 | 543.99 | 2.86 | 46.84 | |||
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用地 | 水利设施 | 水库水面 | 8.46 | 0.04 | 8.46 | 0.04 | 0.00 |
水工建筑物 | 8.81 | 0.05 | 8.81 | 0.05 | 0.00 | |||
小计 | 17.27 | 0.09 | 17.27 | 0.09 | 0.00 | |||
交通水利用地合计 | 514.43 | 2.71 | 561.27 | 2.95 | 46.84 | |||
其他建设用地 | 风景名胜设施 | 0.13 | 0.00 | 184.30 | 0.97 | 184.17 | ||
特殊用地 | 13.59 | 0.07 | 14.81 | 0.08 | 1.22 | |||
盐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13.72 | 0.07 | 199.11 | 1.05 | 185.40 | |||
建设用地合计 | 1278.37 | 6.73 | 2535.25 | 13.34 | 1256.88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365.95 | 1.93 | 361.06 | 1.90 | -4.89 | ||
自然保留地 | 1258.61 | 6.62 | 1210.12 | 6.37 | -48.48 | |||
其他土地合计 | 1624.56 | 8.55 | 1571.18 | 8.27 | -53.38 | |||
土地总面积 | 19002.24 | 100.00 | 19002.24 | 100.00 | 0.00 |
附表2 河口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项目 | 基期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 规划期净增减耕地 | 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灾毁 | 其他 | |||||
规划期 | 792.66 | 0.04 | 0.04 | 0 | 0 | 0 | 144.89 | 81.32 | 63.57 | 0 | 0 | -144.85 | 647.81 | 249.59 |
年均增减 | — | 0.01 | 0.01 | 0 | 0 | 0 | 24.15 | 13.55 | 10.60 | 0 | 0 | -24.14 | — | — |
附表3 河口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规划近期 | |||
新增建设用地 | 占用 | 占用耕地 | ||
农用地 |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 | 1008.45 | 991.82 | 46.83 |
农村居民点 | 11.82 | 11.60 | 0.47 | |
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87 | 0.75 | 0.00 | |
交通水利用地 | 交通用地 | 52.49 | 48.03 | 11.81 |
水利用地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建设用地 | 185.36 | 174.38 | 22.22 | |
总计 | 1258.98 | 1226.58 | 81.32 | |
平均每年占地 | 209.83 | 204.43 | 13.55 |
附表4 河口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类型 | 调整至地类 | 合计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 0.04 | 0 | 0 | 0 | 0 | 0.04 |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 0 | 0 | 0 | 0 | 0 | 0 |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0.04 | 0 | 0 | 0 | 0 | 0.04 |
附表5 河口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 建设 | 项目用地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类型 | 性质 | 年限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用耕地 | |||
交通 | 国道326线屏边(零开)至河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 新建 | 2017-2019 | 126.573 | 48.1888 | 0.1717 | 河口镇、瑶山乡、莲花滩乡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槟榔寨至山腰公路 | 新建 | 2017-2020 | 57 | 52 | 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合区至南溪一级公路 | 新建 | 2018-2020 | 266.76 | 250 | 35 | 南溪镇、河口镇 | |
交通 | 红河航运码头 | 新建 | 2018-2020 | 5.11 | 5.11 | 0 | 河口镇 | |
交通 | 红河执法码头 | 新建 | 2018-2020 | 0.6666 | 0.6666 | 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口岸至火车北站公路 | 新建 | 2018-2020 | 0.5 | 0.5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田房至五道河公路 | 扩建 | 2018-2020 | 17 | 10 | 瑶山乡、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屏收费站至跨合区连接线 | 扩建 | 2018-2020 | 15.876 | 1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北山国际货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10 | 1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口岸公铁联运中心 | 新建 | 2018-2020 | 10 | 1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坝洒曼美二队至坝洒七队公路 | 新建 | 2017-2019 | 22.5309 | 21.1019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坝洒曼美二队至曼峨四队公路 | 新建 | 2018-2020 | 32 | 32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坝洒区至越南巴刹跨境公路大桥 | 新建 | 2018-2020 | 10 | 1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火车北站至跨合区铁路 | 新建 | 2019-2020 | 20 | 2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境合作区2号公路大桥 | 新建 | 2019-2020 | 10 | 1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境合作区3号公路大桥 | 新建 | 2019-2020 | 10 | 1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 | 新建 | 2019-2020 | 280 | 200 | 河口镇、南溪镇、桥头乡 | ||
交通 | 省道河口至马关公路 | 新建 | 2017-2020 | 30 | 25 | 河口镇、南溪镇、桥头乡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坝洒农场新河高速与326国道连接线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30 | 25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蚂蝗坡至田房公路改造 | 新建 | 2019-2020 | 50 | 45 | 河口镇、南溪镇 | ||
交通 | 红河水运物流通道(河口口岸物流园区) | 新建 | 2017-2020 | 10 | 10 | 河口镇 | ||
交通 | 河口瑶族自治县难管区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9 | 10 | 10 | 河口镇、南溪镇、桥头乡 | ||
交通 | 文山至河口铁路 | 新建 | 2019-2020 | 314.92 | 276.44 | 221.58 | 河口镇、南溪镇、桥头乡 | |
交通 | 中越红河界河航运综合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9-2020 | 35 | 33.25 | 14 | 河口镇、南溪镇、瑶山乡 | |
交通 | 滇越米轨铁路专线 | 新建 | 2018-2020 | 45 | 31.78 | 11.45 | 河口镇、南溪镇、老范寨乡 | |
交通 | 酒厂至山腰公路改造工程项目 | 改建 | 2018-2020 | 25 | 23.45 | 5.67 | 河口镇 | |
小计 | 1443.9365 | 1179.4873 | 287.8717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红河北山-洞坪连接段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7-2020 | 4.1547 | 4.1547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洒坝-坝洒连接段 | 新建 | 2017-2020 | 3.1541 | 3.1541 | 1.8136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跨境经济合作区段 | 新建 | 2017-2020 | 7.638 | 7.638 | 3.418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南屏段 | 新建 | 2017-2020 | 5.7761 | 5.7761 | 1.177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南屏八队上段 | 新建 | 2017-2020 | 1.0006 | 1.0006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南屏八队下段 | 新建 | 2017-2020 | 1.2971 | 1.2971 | 0.1376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南屏12队上段 | 新建 | 2017-2020 | 0.8216 | 0.8216 | 0.2504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南屏12队下段 | 新建 | 2017-2020 | 0.8174 | 0.8174 | 0.1735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洞坪~洒坝连接段 | 新建 | 2017-2020 | 2.7151 | 2.7151 | 1.454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老火车站段 | 新建 | 2017-2020 | 2.09 | 2.09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南溪河一条半山腰段 | 新建 | 2017-2020 | 33.3 | 33.3 | 9.44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南锁-南屏段 | 新建 | 2019-2020 | 15.63 | 15.63 | 5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白石头河南屏1队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9-2020 | 3.2 | 3.2 | 0.5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坝洒中学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9-2020 | 1 | 1 | 0.2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曼路河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9-2020 | 3.2 | 3.2 | 0.5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县旱塘水库-西阳水库-大田房水库-槟榔寨水库连通工程 | 新建 | 2018-2020 | 28.75 | 28.75 | 5 | 瑶山乡、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县天生桥水库-龙冬水库-槟榔寨水库连通工程 | 新建 | 2019-2020 | 25.5 | 25.5 | 5 | 老范寨乡、南溪镇、河口镇 | |
水利 | 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大田房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7-2020 | 25.8656 | 25.8656 | 0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西阳水库管理房 | 新建 | 2019-2020 | 0.04 | 0.04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西阳水库 | 新建 | 2019-2020 | 19 | 19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曼路水库 | 新建 | 2019-2020 | 15 | 15 | 河口镇 | ||
水利 | 河口瑶族自治县曼路水库管理房 | 新建 | 2019-2020 | 0.04 | 0.04 | 河口镇 | ||
小计 | 199.9903 | 199.9903 | 34.0641 | |||||
电力 | 河口瑶族自治县110kV金竹坪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9-2020 | 1 | 1 | 0 | 河口镇 | |
电力 | 河口县110千伏槟榔寨输变电工程项目 | 新建 | 2018-2020 | 0.92 | 0.9 | 0.28 | 河口镇 | |
小计 | 3.1753 | 1.9 | 0.28 | |||||
旅游 | 河口口岸森林公园 | 新建 | 2017-2020 | 68 | 10 | 河口镇 | ||
旅游 | 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4.8865 | 4.8865 | 0.1856 | 河口镇 | |
旅游 |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旅游度假村 | 新建 | 2017-2020 | 28.1176 | 28.1176 | 0.8725 | 河口镇 | |
旅游 | 河口异域风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23.3334 | 23.3334 | 4.6667 | 河口镇 | |
旅游 | 滇越铁路“米轨时光”精品旅游线路综合开发 | 改建 | 2019-2020 | 33 | 32.67 | 21.45 | 河口镇、南溪镇 | |
旅游 | 河口滇越米轨公园 | 新建 | 2019-2020 | 2 | 2 | 0.4 | 河口镇 | |
小计 | 159.3375 | 101.0075 | 27.5748 | |||||
其他 | 中粮仓储用地 | 新建 | 2019-2020 | 10.8889 | 10.8889 | 0.6526 | 河口镇 | |
其他 | 中国人民解放军78020部队3645河口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1.0806 | 1.0806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国贸大厦设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0.47 | 0.47 | 0.19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维国新城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8.12 | 8.04 | 3.25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跨合区卡口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8-2020 | 1.07 | 1.06 | 0.43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年产10万台摩托车组装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23.33 | 23.1 | 9.33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跨合区100万吨蔬菜加工园项目(一期) | 新建 | 2019-2020 | 8.67 | 8.58 | 3.47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中国口岸交通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9-2020 | 6.44 | 6.38 | 2.58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渝河物流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4.12 | 4.08 | 1.65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河口农场仓储物流中心 | 新建 | 2019-2020 | 15 | 14.85 | 6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多式联运中心 | 新建 | 2019-2020 | 22 | 21.78 | 8.8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国际货物站 | 新建 | 2019-2020 | 30 | 29.7 | 12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县中越跨境物流合作园区 | 新建 | 2019-2020 | 30 | 29.7 | 12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山腰保税物流园 | 新建 | 2019-2020 | 50 | 30 | 5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北山国际口岸物流园 | 新建 | 2019-2020 | 23.33 | 23.1 | 9.33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口岸公铁联运中心 | 新建 | 2019-2020 | 17.33 | 17.1 | 6.93 | 河口镇 | |
其他 | 红河州河口惠科产业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33.33 | 33 | 13.33 | 河口镇 | |
其他 | 红河州河口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 | 新建 | 2019-2020 | 10.2 | 10.1 | 4.08 | 河口镇 | |
其他 | 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净水厂及给水管网工程(一期) | 新建 | 2018-2020 | 0.8532 | 0.8532 | 河口镇 | ||
小计 | 296.2327 | 273.8627 | 99.0226 | |||||
合计 | 2102.6723 | 2107.6723 | 2112.6723 |
附表6河口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建设用地区 | 村镇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林业用地区 | 其他用地 |
合群社区居民委员会 | 8.67 | 26.33 | 38.20 | 9.91 | 0.66 | 0.00 | 11.38 | 13.25 |
槟榔社区居民委员会 | 1.14 | 5.43 | 50.78 | 9.43 | 0.00 | 0.00 | 1.15 | 0.06 |
北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0.00 | 0.27 | 105.16 | 7.90 | 0.00 | 0.45 | 0.00 | 35.51 |
城郊村民委员会 | 0.26 | 0.00 | 0.00 | 0.75 | 0.00 | 0.00 | 0.00 | 12.59 |
坝洒村民委员会 | 24.68 | 627.94 | 0.00 | 8.22 | 0.00 | 0.00 | 2482.15 | 120.28 |
坝洒农场 | 207.38 | 6263.43 | 946.78 | 172.59 | 8.66 | 0.00 | 1866.08 | 1506.97 |
河口农场 | 136.39 | 2256.98 | 670.51 | 704.38 | 17.22 | 22.59 | 359.30 | 260.41 |
合计 | 378.52 | 9180.39 | 1811.43 | 913.18 | 26.54 | 23.04 | 4720.06 | 194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