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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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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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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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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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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邓瑞主持召开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
4月19日,县人民政府县长邓瑞在行政中心主持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了《河口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河口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河口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送审稿)》等10个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局长朱越中《关于审定〈河口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河发改发〔2019〕32号)汇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方鸫作了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实施“美丽县城”建设对于推进河口县城改造提升,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国门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美丽县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团结各方力量,科学把握建设的重点和内涵,齐心协力,统筹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河口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二是请县发改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听取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局长吕奇《关于审定〈河口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河环发〔2019〕12号)汇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光云作了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着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有利于解决生态环境污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河口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二是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副局长王顺荣《关于给予审定〈河口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送审稿)〉的请示》(河审发〔2019〕6号)汇报。
会议认为,合理安排审计项目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2019年全县审计工作重点的具体举措,对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持续加大“三大攻坚战”审计力度,关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审计,推动河口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河口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送审稿)》。二是请县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审计费用保障。三是请县审计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并按程序报州级相关部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