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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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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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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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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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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河口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现将《河口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河口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明确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5月18-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思路,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加快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河口,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河口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打赢蓝天保卫战,拟定了《河口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送审稿)》,同时征求相关领导及部门意见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2019年10月12日,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目前的工作方案,并印发执行。
三、制定《河口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九项三十二条内容。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最严制度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查,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九项内容。第一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共五条,包括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第二项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共三条,包括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第三项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共四条,包括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第四项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共四条,包括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第五项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共三条,包括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方案。第六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共三条,包括建立中越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第七项健全最严制度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共三条,包括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第八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查共三条,包括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查。第九项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四条,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四、需要说明的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保持零增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97.2%以上的目标,此目标是州委、州政府下达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实施方案》部分指标低于《红河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州平均指标要求,经征求州级主管部门意见,该指标以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指标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