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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0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河政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8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河口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河口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已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明确指出: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12月9日,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红政发〔2021〕28号)。2021年12月29日,红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红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1〕1号),对全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河口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目标任务,起草了河口县《实施方案》,我局通过政府OA办公系统,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经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其中18条无意见,提出修改意见3条。

  采纳修改意见2条,未采纳修改意见1条。采纳意见为县农科局提出的两条修改建议,分别是:1.修改发展目标项下市场主体强起来内容中“三品一标”农产达到32个为达到20个。修改理由为:我县农业基础较差(此项指标不属于州级下达指标)。2.删除培育壮大涉农企业内容中“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两点。修改理由为:我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建设起步晚,起点低,效果不明显,难以达到国家级国家级认定标准。

  未采纳意见为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40家、年均增长23.36%,修改为“到2025年,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4家、年均增长11.38%。”修改理由为:河口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在十四五期间呈回落趋势,2021年和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分别是12家和10家,2022年的10家存量企业中仅有7家正常运行,其余3家处于停产状态,将于2022年年末退规,存量企业将再减少3家。河口县地方特色工业发展比较缓慢,未形成规模,新竣工投产的工业企业比较少,符合纳规条件的工业企业仍严重缺乏。在建、拟建的工业投资项目推进缓慢,无法在短期内形成新的增量。该意见经与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沟通对接,红河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已通过州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无法更改,故此条修改意见不予采纳。

  2022年4月19日上午分别报朱宏常务副县长、卢光荣副县长、李华梅副县长、熊万和副县长、杨雷磊副县长、白晓磊副县长审阅,均无意见。

  二、《实施方案》主要指标测算方式

  根据州政府《通知》和红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确定河口县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数。

  (一)市场主体多起来

  1.市场主体总量指标

  至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力争达到21739户,年均增长16.82%,比2020年底增加11670户,增长2.17倍,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14户;企业数量达到6739家、年均增长25.82%,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66家。

  2.企业数量指标

  (1)至2025年全县企业数量达到6739户,年均增速25.82%,与全州同速增长。按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数102千人计算,至2025年全县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66户,比2020年底增加22户,增长3倍。

  (2)各产业类型企业数量指标,至2025年,农业企业数量由151户增加到482户,年均增速26.12%(其中农业龙头企业由13户增加到26户,年均增速14.86%);工业企业数量由93户增加到251户,年均增速21.96%;建筑业企业数量由158户增加到482户,年均增速25%;批零住餐企业数量由1024户增加到3224户,年均增速25.78%;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企业)数量由711户增加到2300户,年均增速26.5%(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由438户增加到900户,年均增速15.5%);中小企业由1896户增加到6724户,年均增速28.81%。

  3.个体工商户数量指标

  至2025年,全县个体工商户数量由7854户增加到15000户,年均增速13.81%,增长1.91倍。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

  至2025年全县“四上”企业数量增加到99户,年均增速11.4%,增长1.72倍。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由14户增加到40户,年均增速23.36%,增长2.86倍;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数量由6户增加到11户,年均增速12.88%,增长1.83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数量由25户增加到43户,年均增速11.45%,增长1.72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由3户增加到5户,年均增速10.75%,增长1.66倍。

  (三)市场主体活起来

  1.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70%(根据省局意见确定)。

  2.至2025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超过62.6%(由县统计局提供)。

  3.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至2025年河口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1739户,按平均每个市场主体提供1.5个就业岗位测算,至2025年全县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17622个左右。

  (四)市场主体强起来

  至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2家(按省科技厅倍增目标任务分解表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家(由县科技局提供);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947件(由县市场监管局提供);“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20个(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20户,特色小微涉旅企业50户,新业态企业4户,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1个,等级旅游民宿1户(按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确定)。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我县《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内容。

  (一)发展目标

  实现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1739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14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66家;“四上”企业数量达到99户;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例超过62.6%,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17622

  个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947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32个。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20户,特色小微涉旅企业50户,新业态企业4户,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1个,等级旅游民宿1户。

  (二)主要任务

  1.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出11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三是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强化要素保障;五是支持创业创新;六是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七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八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九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十是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

  2.大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竞争力

  围绕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6个具体大抓产业发展的工作措施。一是培育壮大涉农企业,到2025年,全县农业企业达到482家、年均增长26.12%,其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6家、年均增长14.86%。二是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到2025年,全县工业企业达251户、年均增长21.9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40户、年均增长23.36%。三是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到2025年,全县建筑业企业达到482户、年均增长25%,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11家、年均增长12.88%。四是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到2025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3224户、年均增长25.7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43户、年均增长11.45%;五是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到2025年,全县服务业企业达到2300户、年均增长26.5%,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900家、年均增长15.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5户、年均增长10.75%。六是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2025年,全县中小企业达到6724户,年均增长28.81%,个体工商户达到15000户、年均增长13.81%。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成立河口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2.压实责任,制定配套措施。要求指标牵头部门,于《实施方案》印发1周内制定出台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县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于本实施方案印发2周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3.跟踪落实,强化督查通报。建立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每年7月、次年1月通报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加强宣传,有效引导预期。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

  四、对相关重要内容的说明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与州人民政府《8个培育计划》的主要不同点:

  在红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印发《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里没有将外商投资企业任务分解到县,我县实施方案没有外商投资企业倍增计划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