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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3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19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河口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州经济工作、农村工作、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切实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22年1月19日,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河口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农村地区人、车、路等各类道路交通要素大幅递增。与此同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不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不顺畅、公安交管部门专业管理力量不足、“两站两员”建设推进不力经费保障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难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而且降低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亟待采取措施统筹解决。

  为坚定党政引领,社会协同共治的信心和决心,把“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通知》,就是要着力解决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增强工作合力,真正形成前后贯通、上下联动、左右衔接、联系紧密、运转协调的工作网络,齐心协力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通知》制定依据

  《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九部委《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1〕52号)、红河州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1号)等政策文件。

  三、《通知》制定遵循原则

  在制定《通知》时重点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协同联动的原则,构建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全域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二是坚持目标引领,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综合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问题。四是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存在的短板弱项,分步有序解决问题。

  四、《通知》提出的工作任务

  《通知》共提出了五个方面16项工作任务。

  第一方面旨在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构建“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二是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切实做好行业监管。三是落实农村客、货运输企业及公路建设经营管养等单位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四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劝导员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协管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内容。

  第二方面旨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一是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科学设置和配备农村交警中队的组织、警力、营房及执法装备。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和跟踪问效。三是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综合治理各类交通乱象和顽疾。

  第三方面旨在推进农村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作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农村道路事故多发点段、风险路段隐患动态排查与治理。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多部门加强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校车、货物源头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加强对农村地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面包车等车辆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督。

  第四方面旨在深化农村道路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一是各部门加强联勤联动,科学调整勤务部署,以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等车辆为重点,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二是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三是统一部署开展联勤值守、路检路巡、疏导管控工作。

  第五方面旨在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警保合作劝导站职能作用,强化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推广应用。二是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把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制定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和义务,全力提升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

  五、贯彻落实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是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州政府下发的《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规定(试行)》,依据职责任务,突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解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三是要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四是要强化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五是要强化考核问责,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