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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50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1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河口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背景 为全面推进河口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助推河口县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助力边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及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20〕2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依据和过程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及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20〕27号)要求,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河口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2021年1月8日经县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建设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仓储配送服务、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培训4大体系,探索“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新业态,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加强农产品上行、助力边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对外贸易总量等方面取得成效。

(二)项目实施内容

1、县乡村三级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体系

a. 县级农村电商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改造1个不低于1000平米的县级农村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包含1个不低于150立方的冷库。

b. 乡镇(农场)物流分仓、配送中转站及村级物流点。设立2个乡镇物流分仓,负责县域内网购商品储存并配送至电商服务站点,服务站点网销商品集中转运至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新建或改造6个乡镇物流中转站、2个农场物流中转站,建设14个行政村级物流点。

c. 智慧物流综合服务系统。指导和督促本地电商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并接入州级智慧物流系统。建立县域统一的、适应双向流通的农村物流管理系统,整合全县物流供需双方资源,发挥指挥调度作用,形成人员、车辆、货物、信息、线路等5个共享协同,实现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等双向配送合理、顺畅、高效。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a.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依托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现有资源,建设改造1个不低于1000平米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b. 乡镇(农场)电商服务站、村级服务点。改造提升6个乡镇电商服务站,新建2个农场电商服务站、14个村级服务点。结合当地实际,利用现有邮政网点、供销网点、快递网点、乡村便利店、村民活动中心等服务站点资源进行“一站多业”的功能性改造升级。

c. 溯源信息系统及区域公共品牌。对接州级统筹建设的农村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打造1个县域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强化品牌标识维护和管理,通过整合现有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民族手工艺品等资源,探索“农户+合作社+加工企业+电商平台”模式,提高特色农产品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增强特色产品网络消费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户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d. 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大力扶持农村网商,网商户数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开展特色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策划设计,推动建立特色产品进网销售和直供社区等消费扶贫渠道。

3、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a. 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

b. 实体企业与电商快递协同发展。

c. 以电商大数据指导农村消费。

4、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a. 培训人次。根据河口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培训电子商务人才3000人次以上。

b. 培训对象及内容。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设立必要的公共培训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制度。

c. 培训方式及目标。开展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和实操演练等多形式多内容的电商培训。

5、探索“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新业态

a. 发展适合边境贸易特点的新业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3户以上电商(网商)示范户。

b. 建设口岸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

c.创新“互联网+边民互市”模式。

d.推进跨境电商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