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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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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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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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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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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现将《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必要性
为推进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维护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结合被征收房屋调查摸底情况和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制定《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河政发〔2017〕25号)《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瑶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4〕57号)《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口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9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并在征求相关领导、部门意见后,于2021年1月27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制定《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主要内容
《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共有七项三十四条内容。分总则、征收范围和搬迁奖励时间及限制行为、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和原则、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其它补偿、房屋补偿的其他相关规定七项。第一项总则共五条,主要明确了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第二项征收范围和搬迁奖励时间及限制行为共三条,主要明确了征收补偿范围、搬迁奖励时间、限制行为。第三项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和原则共八条,主要明确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用途)的认定、被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方式、被征收房屋涉及残疾人、特困补助、提供材料、产权不明晰的房屋、装修补偿、附属建(构)筑物补偿八种情况。第四项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共三条,主要明确了征收时间和搬迁期限及奖励(补助)、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异地安置)补偿标准。第五项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共四条,主要明确了认定原则和标准、征收时间和搬迁期限及奖励(补助)、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非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异地安置)补偿标准。第六项其它补偿,主要明确了土地、林地、林木、零星果木和作物、零星果苗和苗木等补偿标准。第七项房屋补偿的其他相关规定共十一条,主要明确了特殊情况及救济途径。另外,《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还提供了《附属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综合补偿表》《林木、零星果木和作物、零星果苗、苗木等综合补偿表》《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征收范围示意图》三个附件。
四、关键词诠释
棚户区:一般是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被征收人:是指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