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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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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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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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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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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河口县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日前,河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口县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公众了解掌握相关内容,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根据2023年8月1日《全国打私办关于将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列为挂牌整治预警地区的通知》文件要求,河口县被列为挂牌整治预警地区,预警期限为6个月。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走私反弹势头,确保顺利解除预警,县政府办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口县反走私综合治理挂牌整治预警工作方案》,里面提到要研究制定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规范审批程序,落实奖励资金,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提供走私线索。因此,县政府办起草了《河口县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
二、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举报奖励线索范围
第三条 举报途径
第四条 举报要求
第五条 举报奖励标准
第六条 奖励审批及实施
第七条 责任追究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奖励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标准条件、不按照奖励程序实施的,应及时纠正,已经发放奖励经费的,应及时追回,并向群众说明情况。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有效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