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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hkxzfbgs/2025-0011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河政办发〔2025〕25号
  • 发布日期
    2025-11-1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

《河口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口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试行)


为进一步厘清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职责分工。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加强对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坚决守住兜牢安全发展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划分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等,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对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主动靠前一步,宁可抓重、不可抓漏。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云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红河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红河州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试行)》《河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等。

四、责任划分

(一)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教体部门负责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以及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文旅部门负责文化艺术类(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表演、戏曲、曲艺等)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农科部门负责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人社部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消防安全类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领域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非A级旅游景区。文旅部门负责文博院馆、文化艺术类非A级旅游景区、文物保护类非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农科部门牵头负责加强休闲农业项目、渔业区域内非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林草部门负责自然生态类(含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等)非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民宗部门负责宗教场所类非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公园区域内非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气象部门负责非A级旅游景区防雷安全监管。

(三)旅游民宿。文旅部门负责等级旅游民宿的安全监管,督促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商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民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旅游民宿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旅游民宿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云南治安实名信息登记”小程序并落实“五必须”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改(扩)建旅游民宿的建筑安全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旅游民宿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旅游民宿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虚假宣传、价格监督等工作。消防救援部门按照检查范围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民宿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四)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含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浮桥、吊桥、充气城堡、充气滑梯、蹦蹦床、卡丁车等)。文旅部门负责A级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博院馆、文化艺术类非A级旅游景区等文化旅游娱乐场所区域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负责餐饮场所内及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教体部门负责学校(含民办学校)、产权在教体部门体育场馆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农科部门负责由本部门组织实施或许可建设的休闲农业项目、渔业区域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林草部门负责林地、湿地公园区域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绿地、公园等区域内和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卫健部门负责医疗服务机构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游乐设施安全监管,为小型游乐设施和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风险系数较高的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依法依规查处游乐设施质量违法行为。

(五)文化娱乐场所。文旅部门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KTV、网吧、歌舞、游艺)的安全监管,协调指导影院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改(扩)建文化娱乐场所的建筑安全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六)健身、桌球、游泳馆(池)、拓展训练等活动场所。教体部门负责指导营业性健身、桌球、游泳馆(池)、拓展训练等活动场所加强安全监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建筑内营业性健身、桌球、游泳馆(池)、拓展训练等活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七)马拉松、自行车越野等体育赛事活动。教体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主办方加强马拉松、自行车越野等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宣传、督导检查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公共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秩序)。

(八)水上游乐船(含划船、皮划艇、脚踏船、水上观光船,以及动力驱动的水上游乐船、艇等)。文旅部门负责景区景点水上游乐船的安全监管,指导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公园内水上游乐船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负责河道及水库内水上游乐船的安全监管。教体部门负责划船(艇)等社会体育活动的安全指导。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救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九)休闲渔业(野外垂钓)。农科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完善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对利用渔业养殖场所(设施)开展渔事休闲活动、野外垂钓等实施安全监管。教体部门负责水上垂钓体育赛事训练及比赛活动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对在河道开展渔事休闲活动中设置拦河渔具、水库垂钓等行为实施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负责休闲渔业中涉及职责范围内水上交通领域的安全监管。文旅部门负责旅行社组织的涉休闲渔业团队旅游的安全监管。

(十)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工信部门负责督促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农科部门负责督促农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饲料加工、水产品初加工、蔬菜水果初加工、屠宰生产等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商务部门负责督促商贸(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母婴保健机构。卫健部门负责设置在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内月子中心、月子(母婴)会所等母婴保健机构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医养结合机构。民政部门负责医养结合机构中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安全监管。卫健部门负责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仓储物流、货运场站(含普通货车停车场、危货停车场)。交通部门牵头负责仓储物流、货运场站(普货、危货停车场)的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负责商贸仓储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农科部门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仓储的安全监管。发改(粮食储备)部门负责国有粮食企业仓储领域的安全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仓储流通、货运场站(普货、危货停车场)的规划用地监管。应急部门负责危货停车场仓储设施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房屋质量安全及装饰装修、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牵头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文旅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KTV、网吧、游戏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教体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休闲健身场所加强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管。

(十五)集贸市场。商务部门负责制定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规范,指导集贸市场网点规划布局、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综合协调管理,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平台经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电商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网信部门负责加强平台经济网络安全统筹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平台运营者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人社部门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机制,共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文旅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巡查、情况通报、约谈警示等制度,规范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商务部门负责促进直播带货、智能导购、智能补货、虚拟化体验等新兴网络经营行为健康发展,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等各方主体参与平台经济发展行为,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信部门负责配合上级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信息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政策宣贯、督导检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应急通信保障演练,确保网络系统运行稳定。其他部门根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七)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及移动充电站。发改(能源)部门负责新能源汽车公共换(充)电站及移动充电站的行业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和住宅小区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移动充电站和既有停车位改造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

(十八)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物业管理活动的安全监管,及时纠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发改(能源)部门负责用电安全、用电秩序监督检查,指导供电企业加强用电火灾安全防范教育。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光伏发电、储能电站和风电。发改(能源)部门负责光伏发电、储能电站和风电行业的安全监管。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依法做好风电场防雷技术指导工作。

(二十)醇基液体燃料。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新、改(扩)建燃料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把好消防源头安全关。应急部门负责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生产、经营实施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对新建、改(扩)建生产、储存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醇基液体燃料行为。公安部门负责醇基液体燃料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侦办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犯罪的案件。交通部门负责运输醇基液体燃料企业、车辆的资格管理;负责醇基液体燃料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依法查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运输企业、车辆以及驾驶人、押运员不具备资质等违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餐饮经营主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灶具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醇基液体燃料生产企业非法生产等行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对醇基液体燃料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救援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对新、改(扩)建醇基液体燃料生产储存、经营建设工程的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监督管理。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做好醇基液体燃料使用环节安全管理。

(二十一)城镇燃气(LNG、LPG)。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燃气储配站(包括LNG汽车加气站)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城镇燃气储存设施、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及燃气气瓶、灶具及附件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负责运输城镇燃气车辆(含用户配送工具)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城镇燃气(危货)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运输资质的安全监管。气象部门负责城镇燃气储配站(包括LNG汽车加气站)、燃气运输管道及特种设备的防雷安全监管。

(二十二)渣土受纳场(弃土场、城市建筑垃圾受纳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渣土受纳场(弃土场、城市建筑垃圾受纳场)规划用地监管。水务部门负责渣土受纳场(弃土场、城市建筑垃圾受纳场)水土保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渣土受纳场(弃土场、城市建筑垃圾受纳场)环境影响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受纳场安全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十三)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站)。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规划用地监管。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督促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改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公安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四)动火作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建筑行业领域电气焊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特种设备领域电气焊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应急部门负责其他领域电气焊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消防救援部门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应急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商贸领域除外)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监管。交通、公安、农科、文旅、卫健、教体、商务、工信、财政(国资)、民政、水务、发改(能源)、自然资源、供销等部门负责监管行业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监管。

上述行业领域之外,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监管职责,强化打非治违。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业领域和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要强化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各部门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督考核,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问题,实施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