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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87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河政办发〔2020〕33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贯彻执行。

  

 

2020年7月6日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方案


  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集中体现,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和河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谋划相关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形成具体、合理、可行、可操作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2020年营商环境工作要继续保持全州领先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河口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  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仙皝  州供销社副主任、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熊万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施  雯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金  钊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朱越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沈柱方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明  县民政局局长

  杨辉剑雄   县司法局局长

  熊  森  县财政局局长

  章泽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顺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林  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  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  奇  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局长

  周学兵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海波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吕选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东先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袁玉珍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克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盘小军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顺荣  县审计局局长

  李万荣  县税务局局长

  陆玉德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成  翠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杨佳瑞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泉海  县气象局局长

  董高峰  县地震局局长

  钱选和  河口海关副关长

  陈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  明  中国人民银行河口支行行长

  李跃兵  红河银监分局河口办事处主任

  李耀辉  河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易湘云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口管理部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熊万和同志兼任,负责指导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各小组目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听取各小组工作汇报,调度进展,统筹解决困难问题。专班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强化各专班协调联动,畅通专班与各小组之间的联系互动,由县政务服务局按月汇总各专班工作推进情况。

  二、职责任务及分工

  工作专班下设开办企业指标组、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财产登记指标组、督查组等20个工作小组。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开办企业指标组

  组  长:陈  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万荣  县税务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章泽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  明  中国人民银行河口支行行长

  1. 工作目标:贯彻执行《企业开办全流程半日办结实施方案》,不断优化流程,减少时限,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0.5个工作日常态化。

  2. 工作职责:负责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缩时限,实现工作目标;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3个案例报送至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二)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

  组  长:金  钊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朱越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东先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吕选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  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吕  奇  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建雄  河口跨合区规划建设办主任

  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王泉海    县气象局局长

  董高峰    县地震局局长

  1. 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实施方案》,对流程进行优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7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工作。

  2.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作目标;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3个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登记财产指标组

  组  长:李东先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万荣  县税务局局长

  杨辉剑雄  县司法局局长

  1. 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一般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实现工作目标;积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3个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获得电力指标组

  组  长:朱越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耀辉  河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党委书记

  1. 工作目标:对标北京,严格执行高压客户业扩报装“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等3个环节,低压客户业扩报装“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等2个环节。将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3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低压用户用电业务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

  2. 工作职责:负责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完成工作目标;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获得用水指标组

  组  长: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1. 工作目标:用水报装进一步压减为“申请”、“设计施工”等2个环节,用水全流程通水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2. 工作职责:负责对获得用水流程进行优化,进一步压缩时限,完成工作目标;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六)获得用气指标组

  组  长: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海清  河口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1. 工作目标:获得用气优化为“用气申请”、“接入方案设计”、“接入挂表”等3个环节,用户申请用气仅需提供用气参数1件材料即可办理获得用气业务,向用户提供“零见面”服务,2020年对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控制在4个工作日以内,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的控制在12个工作日以内。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加电水气外线工程审批流程,实现规划、绿化和占用市政设施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实行每月一报;每月收集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七)纳税指标组

  组  长:李万荣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熊  森  县财政局局长

  章泽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玉珍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易湘云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口管理部主任

  1. 工作目标: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一部手机办税费”应用,形成“电子办税费为主、自助办税费为辅、实体办税费为补”的服务体系,2020年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网上办理、纳税基本信息80%共享。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纳税跑动次数7次、耗时82.5小时。

  2. 工作职责:负责完成工作目标;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3个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八)跨境贸易指标组

  组  长: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钱选和  河口海关副关长

  朱越中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万荣  县税务局局长

  1. 工作目标:2020年将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关税配额证业务,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减少技术进出口备案环节,企业申请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功能,全面提升“单一窗口”应用率,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持续降低口岸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标云南省最优值,实现出口整体通关0.74个工作日,出口退税办理4.09个工作日。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2个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九)获得信贷指标组

  组  长:朱  明  中国人民银行河口支行行长

  成  员:杨辉剑雄  县司法局局长

  陈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跃兵  红河银监分局河口办事处主任

  1. 工作目标: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发展“数字金融”,迭代升级并大力推广“一部手机云企贷”。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提高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发放比例,加大首次贷款支持力度。全面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融资协调措施,“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每月收集案例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政务服务指标组

  组  长:金  钊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  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玉德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朱越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沈柱方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何顺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盘小军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何  明  县民政局局长

  杨辉剑雄   县司法局局长

  熊  森  县财政局局长

  章泽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东先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吕  奇  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局长

  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周学兵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克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吕选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顺荣  县审计局局长

  陈  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袁玉珍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施  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  翠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陈海波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万荣  县税务局局长

  陆玉德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林  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金明  县统计局局长

  王泉海  县气象局局长

  董高峰  县地震局局长

  易湘云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口管理部主任

  1. 工作目标: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一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改革,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大“网上办、指尖办”推广力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一)政府采购指标组

  组  长:熊  森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金  钊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朱越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1. 工作目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的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功能,实现在电子采购平台上购买标书、投标、开标、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二)招标投标指标组

  组  长:朱越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金  钊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熊  森  县财政局局长

  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1. 工作目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的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三)办理破产指标组

  组  长:陈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由县人民法院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1. 工作目标: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优化流程,压缩收回债务时限,提高债权人回收率。赶超红河州最优值:收回债务8.25个月,债权人回收率34.7%。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四)执行合同指标组

  组  长:陈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由县人民法院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1. 工作目标:对商业纠纷解决程序进行优化,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压缩起诉至结案耗时,降低解决商业纠纷费用。将起诉至结案耗时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2019年红河州最优值)。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五)保护少数投资者指标组

  组  长:陈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由县人民法院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1. 工作目标:主要是对保护少数投资者信息披露透明度、董事负责程度、股东诉讼便利度、股东权益程度、所有权和管理控制、公司透明度等进行优化,保护少数投资者。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六)知识产权指标组

  组  长:陈  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何顺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辉剑雄  县司法局局长

  钱选和  河口海关副关长

  1. 工作目标: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简化行政执法程序,缩短行政执法期限,辅助权利人获取证据,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七)市场监管指标组

  组  长:陈  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朱越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辉剑雄  县司法局局长

  朱  明  中国人民银行河口支行行长

  1. 工作目标:建立完善新型监管机制。2020年,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细则,编制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红河片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工作。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020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组

  组  长:朱越中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何顺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章泽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  奇  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局长

  蔡荣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洪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越中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熊  森  县财政局局长

  沈柱方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佳瑞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海波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金  钊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李东先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  伟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克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袁玉珍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何  明  县民政局局长

  周学兵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高喜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翠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1. 工作目标: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升区县创新创业活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市场开放度、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基本就业创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公共交通服务、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生态环境(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及交通便捷度。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及“红黑榜”指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九)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

  组  长:章泽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振东  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佳瑞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陆玉德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1. 工作目标:着力提高劳动力指数,增加流入人口通过人力资源机构实现就业的数量。参考标杆案例,青岛市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聚焦政策保障引领,优化制度环境。二是聚焦创业工程升级,优化市场环境,大幅提高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全面降低补贴申领门槛。三是聚焦企业用工需求,优化用工环境,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引进专项活动。四是聚焦公共服务提升,优化服务环境。设立就业人才服务专员,开展民营企业万户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五是聚焦公平权益保障,优化劳资环境。建立对企业守法诚信的“正面激励”机制,强化对企业违规失信的“负面惩戒”机制,构建全天候一链式舆情预防监测化解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规范签订机制,建立行业性争议化解内控机制。

  2.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目标工作;落实第三方评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实行月报制;提质完成年度营商环境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完成相关工作。

  3.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十)督查组

  组  长:李耀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施  雯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  刚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罗明花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管理科科长

  陈思维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管理科工作人员

  负责对各小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交办督促整改到位;专班工作实行每月报告制,及时汇报当月督查情况,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要主动对标对表,相互学习借鉴,先行先试,发扬首创精神,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专班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小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并于7月底完成方案制定,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按目标时限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