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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2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河政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
    2022-06-0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河口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

  现将《河口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口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2022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奠定的消防工作发展基础条件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形势研判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总体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第二节 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深入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

  二、加强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消防站建设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第三节 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火灾防范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三、筑牢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四、提升消防工作执法服务水平

  五、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节 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二、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应急救援训练模式建设

  四、加快应急救援装备转型升级

  五、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第五节 全面提升综合保障水平

  一、完善消防经费保障体系

  二、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体系

  三、完善消防救援人员职业综合保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保障投入经费

  第三节 严格督查问责

  第四节 广泛发动参与

  附件1. 河口县“十四五”时期消防队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

  附件2. 河口县“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附件3. 河口县“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表

  附件4. 河口县“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车辆配备计划表··39

  附件5. 河口县“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器材装备购置计划表

  附件6. 名词解释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河口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河口新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后,全县消防救援事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河口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持续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消防工作发展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全县消防工作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奠定的消防工作发展基础条件

  “十三五”期间,河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既定目标任务,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全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火灾防控形势持续平稳,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迈上新台阶,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新提升,战勤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消防宣传教育模式取得新突破。“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重特大和有恶劣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河口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398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整体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夯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人民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常务会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讨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重要和难点问题;每年县政府与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推动教体、民政、卫健、文旅等行业领域完成4家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全面推进农村“一委一办三员”机制建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加强。

  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积极联合县住建局以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为契机,优先规划改造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分片区、时段,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香蕉套袋厂(珍珠棉厂)、木材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切实整顿治理火灾隐患。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有力净化了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根据河口县6个乡镇水源实际情况,依托自来水供水管,已先后建设市政消火栓115颗,自贸区建设消火栓25颗。对于无供水管网的偏远地区,结合村寨改水工程,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已完成对全县27个行政村及3个社区分别配置1台手台机动泵。河口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伏波路消防救援站)和河口县北山国际货场内边境贸易小型消防站2个项目完成建设并进驻。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消防站已办理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

  消防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与电信公司签订协议,完成三级网链路热备份;南溪镇一级专职消防队接入指挥调度网,纳入大队指挥调度体系。完成配备海事卫星音视频传输设备,实现双向语音对讲和实时采集,并将350兆对讲机升级为数字集群,完成建设公网集群对讲系统、消防员现场图像回传系统和北斗车辆卫星定位平台的升级改造。

  应急救援装备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大队共购置泡沫输转车1辆、救援器材运输车1辆、宣传车1辆。新增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及其他类器材1200余件,共计199.5万元,已完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双备份。积极对接县民政局、医院、交通局、加油站等单位,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联勤单位的生产、储备。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建成南溪镇1支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建成老范寨乡、桥头乡、瑶山乡、莲花滩乡4支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中南溪专职消防队专职队员10名,其余乡镇专职队员5名;每个乡镇都配有乡镇消防车和消防水带、手台机动泵、空气呼吸器2具等消防器材。50家重点单位和3个社区完成建立微型消防站。每年组织乡镇专职消防队员到大队进行轮训,并开展村委会、社区建立专职消防员比武,积极推动乡镇专职消防员及其他单位志愿消防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完善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提升乡镇专职消防员的业务水平。完成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每年对消防警组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消防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一是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大队每年积极严格执行消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工作标准,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共计480余次;于2018年4月份完成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并每周2次对外开放;印制12424份中小学消防教材,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以每个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进行消防教学。全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两自动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二是依托系列活动全面推动宣传工作。大队每季度召开消防宣传工作分析会,全面查找消防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制定调整宣传计划,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依托“六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月宣传系列活动,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积极发布火灾预警,全面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微信、微博每天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每月向目标人群推送安全提示,组织社会化消防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形势研判

  未来五年,是河口对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高质量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特殊时期,这对全县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全县消防事业面临的良好发展机遇。同时,随着全县新型城镇化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各类灾害事故呈多发趋势,特别是河口县地处边境,消防安全形势日益错综复杂,叠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边境居民的安全感更需增强,火灾防控和灾害事故的处置难度越来越大,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承担的任务更加艰巨。

  一、新的城市定位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新挑战

  随着全县城市建设全面加快,带动人口流动、城镇居住人口增加、城市建成区扩张、交通枢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新形势,带来大量火灾防控难题和更多的区域应急救援作战任务,与此同时,部分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市政消火栓欠账率较高,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比较突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补缺”任务更加紧迫。

  二、新的城市化进程给消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全县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物流仓储数量激增,消防安全问题新老并存,产业发展带来的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会对消防安全技术提出更高要求。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区域,易形成大量区域性火灾隐患,此类区域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问题突出,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也是城市大安全环境中的薄弱环节,对城市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消防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消防装备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不断拓展,各类急难险重的应急救援任务和重大执勤安保任务剧增,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已现捉襟见肘的态势。目前,全县共有消防站1个,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全县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快速发展要求适配度减弱,消防训练设施缺乏,高精尖消防装备配备不足,处理急难险重任务难度增加。同时,受限于财政状况,全县政府专职队保障低、征召难、流失快、装备差,难以形成有效战斗力的问题不容忽视;企业专职队和微型消防站发展不够平衡、管理参差不齐,作用发挥未达到预期,为全面缓解日益繁重的应急救援任务压力,亟待加强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具体体现在消防工作中,就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加快推进“法治消防”建设,不断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强化消防违法行为查处问责,推行消防政务公开、阳光执法,优化消防勤务效能,力促群众的公共安全需求与消防服务保障能力更相适应、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公共消防治理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持续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河口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大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消防治理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突出基层政府和社会单位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努力构建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定位的火灾防控体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解决制约我县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四是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推动消防事业软实力与硬实力协调提升。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必须契合河口消防工作实际,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总体目标是:构建社会消防安全责任、防控、治理“三大体系”,努力实现“一下降、两不发生”(火灾总量、火灾亡人总数同比下降;不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重要敏感节点和重大消防安保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的目标,促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今后五年消防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一是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火灾四项指标逐年稳中有降,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是消防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党委政府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三是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高精尖专车辆装备逐年更新配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筑内部消防设施依法管理。四是消防应急救援更加高效。指挥调度扁平顺畅,灭火救援装备结构合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高效,多元化消防力量覆盖城乡,队伍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升。五是科技支撑作用更加有力。科技防控手段在消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实用型科学技术和实战需求紧密结合,“智慧消防”全面应用,消防“物联网”逐步成型,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六是消防人文环境更加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拓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更加坚实。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常态化督导、考评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约谈问责、责任倒查机制;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加强成员单位联合执法、督查督办、信息共享、函告警示等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认定及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的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对亡人火灾事故,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直接牵头组织调查;由县政府组织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根据《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制。定期分析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同时,要加强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各社会单位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标准等事项实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各社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维护消防基础设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过关式”培训和考试。全面推进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一般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水平。2021年,确保80%以上的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2022年,确保100%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2025年,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二节 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深入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

  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消防风险评估,找出风险点、危险源,分析研判全县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划分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具体应对策略,解决消防突出问题,确保全县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完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社会预警机制,监测研判消防安全态势,定期汇总、发布火灾隐患和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风险。完善乡镇火灾风险评估和重大经济、社会活动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及时预警,及时防范。

  二、加强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消防站建设

  2021-2022年完成大队水域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建设;2023-2025年完成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建设,2023年具备初步运行能力,到2025年要具备完全适应实战的能力。战勤保障装备物资配备,2021年要按相关标准完成装备物资100%配备任务,2022年以更新换代和升级为主,2023年要具备基本供应能力,2025年要形成适应实战的全天候供应能力。应建立与铁路、公路等部门的输联动机制,与食品、修理、油料、卫生、工程机械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完善与联勤单位常态化训练演练机制,形成持续稳定的作战能力。探索实施“消防站力量布局强化优化工程”,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突出重点、消除空白”的原则,科学调整、落实消防站建设规划,推动城市建成区、县级以上工业园区消防队站的新(补)建任务,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进人口稠密区、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商业工业集中区、有条件的村(居)委会小型消防站建设,推动与社区(村小组)在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城中村、历史风貌保护街区、传统村落共建微型消防站或按保护面积建设微型智能应急服务站,有效缓解消防站分布不均、保护面积过大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机制,不断推进全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树立自贸城市建设理念,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供排水、燃气管网建设、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等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结合区域先进制造业中心战略布局,加大工业园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逐年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消防设施建设。在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地区,应依托河道、湖泊、池塘、水渠等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储水设施,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四、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组织各类公共建筑、城中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提高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车回车场地、保留消防车作业面,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路障,确保消防车的通行能力。建立健全住建、交警、城管、消防的联合执法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第三节 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火灾防范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落实“专项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深入贯彻重大火灾隐患双重挂牌督办机制,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火灾高危单位场所为重点,保持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劲态势。结合全县火灾规律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治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以及有影响的火灾发生。

  二、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与县应急局建立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排查评估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与县商工信局建立工业火灾风险预警预测机制,搭全县工业互联网建设快车,打造“智慧+工业+消防”互联网体系,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和消防安全深度融合,实现对全县工业实时风险感知,全面监控风险,智能研判风险,推进差异化精准监管,提高河口工业发展质量。与县住建局建立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机制,推行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度,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健全企业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把消防安全行为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用经济手段、市场行为促进单位(企业)整治隐患。

  三、筑牢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落实。固化“一委一办三员”组织体系、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三级网格职责和考核机制,落实县、乡(镇)两级网格员专项保障经费,夯实末端防控基础。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考评内容,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监督、考评、奖惩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大力宣传、发动和依靠群众,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防范机制。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社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内容,打造消防工作末端阵地。探索依托各地基层网格组织、综治人员、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等建立相应的防火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工作。探索在各村(居)委会组建一支5-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购置常用应急救援器材,确保灭早灭小,提升农村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四、提升消防工作执法服务水平

  牢固树立“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的理念,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执法服务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效能,不断提高消防执法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对照消防救援机构“放管服”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全面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执法窗口服务,发展消防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办理结果网上公开100%的目标。结合放管服要求和自贸区消防监督管理要求,全面实行线上、线下办理,利用消防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等途径告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及业务咨询电话。指定业务精熟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解答公众聚集场所办理许可证过程中存在的疑惑及困难;根据申请人申请,3个工作日内对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进行上门指导,及上门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消防执法服务工作的精准性。

  五、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结合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云南省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升级完善消防志愿者注册服务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完成注册,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在2021年前完成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投入,通过网上预约定期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培树2个消防宣传教育示范场馆。2022年底前至少建好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依托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曝光和举报投诉机制,对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责任人,列入全县社会信用失信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1年,组织辖区70%以上的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其中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100%完成培训;2022年实现全覆盖培训;到2025年要完成重点人群复训一遍。探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九年安全教育”工程,联合县减灾委员会、应急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年级编撰安全教育读本,在全县中小学推广实施,筑牢安全教育基础。

  专栏1: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主要任务

  (一)消防宣传进企业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考评,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

  2.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考试,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保证掌握“一懂三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模拟体验室,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推动企业做好消防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提高企业消防安全水平;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走进企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广泛组织开展“查找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活动,设立隐患线索举报平台,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保护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安全权益。

  4.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加强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标识和内容醒目、规范、统一。重要岗位应张贴火灾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5.推动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示意图或悬挂张贴标识标语。结合当地实际和民族特色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119消防日等活动,鼓励员工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通过消防安全文化软实力夯实消防安全硬指标。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将乡镇(社区)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情况纳入文明、综治考核范围。

  2.对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村委会结合村规民约的修订,制定村民防火公约,成立村民义务消防组织,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

  3.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在农村安全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4.结合各地实际,在村(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牌、宣传栏等,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惠民电影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消防安全文艺创作。

  5.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方面的安全知识。火灾多发季节,要通过广播、组织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适时组织村民开展灭火演练。

  6.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有条件的乡镇要推动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室、所、点),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增强安全宣传的普及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和山林、草原、古村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和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要依法设立相应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消防宣传进社区

  1.各社区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宣传工作,聘请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建立由社区消防宣传负责人主导,社区民警、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小区负责人、物业服务人员、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参与的消防宣传队伍,依法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

  2.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建立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维护。

  3.将消防宣传教育融入社区文化建设,设计创作消防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安全手册、海报、挂图、横幅等宣传资料,在社区电子屏、电子阅报栏、社区微信群、宣传栏、橱窗等广泛投放;定期开展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消夏晚会、社区演出等活动,鼓励社区文艺爱好者开展消防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消防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

  4.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5.推动有条件的社区设置消防宣传教室,配备消防宣传影像、海报、图文和法律读本等宣传资料,并定期更新宣传牌和宣传栏的内容。

  (四)消防宣传进学校

  1.制定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档案,明确校内消防安全专职教师,建立校外消防兼职教员队伍,有计划地组织辖区师生参观消防队(站)、消防博物馆、消防教育基地,参与消防实践活动。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寒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设置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确保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

  2.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安全专题讲座。

  3.丰富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移动课堂等;利用寒暑假期开学前后,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开学教育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

  4.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设置消防宣传教育栏,定期更新;校园电视、广播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设立消防安全角,提供消防安全知识读物借阅服务。推动学校建立校园消防科普体验馆或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和模拟体验装置。

  5.鼓励高校建立消防安全学生社团,发动学生参加各地消防宣传志愿服务队,积极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开展消防安全文化宣传演出,对城乡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6.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学校消防器材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完整好用。定期对教师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测试。积极组织开展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绘画大赛等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消防宣传进家庭

  1.推动各级政府将消防科普教育阵地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安全教育统筹规划,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定期宣讲防火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网站、移动短信服务等平台播出、发放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节目、公益广告、短信。

  2.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提升家庭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安全秩序。定期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评比表彰一批“消防安全好家庭”。

  3.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

  4.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与“进校园”相结合,倡导校园消防志愿服务队走进家庭开展消防知识宣讲,组织开展查找家庭火灾隐患、绘制“火灾疏散预案与逃生图”、按照逃生图进行逃生演练等活动,引导家长与孩子共同完成消防安全作业,提高家庭成员自救逃生能力。

  5.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与“进社区”“进农村”相结合,通过社区、农村集体活动向家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倡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自觉维护小区楼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主动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

  6.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自救器材,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推动各地帮助“空巢老人”、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定期开展面对面的精准消防安全教育服务。

  第四节 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实行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负责制,构建政府统一指挥,应急局综合协调指挥,消防救援机构具体实施指挥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在县政府现有指挥网络基础上,依托消防指挥调度系统建立“一体化、跨部门、跨区域”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高度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夯实统一指挥基础。结合全县自然灾害特点,安全生产风险点,与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开展联合调研,建立全县灾害事故响应等级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与应急局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以应急局为主导,衔接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及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草、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实战要求,健全完善灭火救援、抢险救援类型预案,深入开展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火灾扑救等专业预案修编工作。

  二、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点场所,强化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攻坚队、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和危化品、地下专业救援队的作战能力提升,建立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和水域救援专业队,优化灭火力量、抢险救援力量作战编成,完善重特大火灾扑救区域协同作战模式。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尖刀班建设,将河口伏波路消防救援站打造成河口地区应急救援专业的尖刀力量,提升特种灾害事故快速响应和专业救援能力。加强地震救援力量建设,组建水域、抗洪抢险、山岳专业救援队,建设县级专业班组,开展特种灾害专项、专业、专队培训,拓展无人机等高尖专业救援技术,把“一专”练精、“多能”做实。按照做大做实“地方队”的要求,持续推进各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城市专职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力量覆盖体系。全面落实城市专职消防队单编执勤模式,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托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公益性事业单位和法人登记全面化,逐步完成骨干人员编入事业编制。按照“机构单设、人员落编、营房独立、装备配齐、管理规范、能力过硬、保障到位”的要求,分4年4期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达标创建活动,2022年完成一期25%、2023年完成二期25%、2024年完成三期25%、2025年完成四期25%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任务;2024年作为巩固提升年,2025年作为提质升级年,实现专职消防队队伍建设规范、能力素质过硬、职责履行到位的目标。

  三、加强应急救援训练模式建设

  构建完善训练体系,实现训练空间由传统的队站向实景、实地、虚拟现实和专业化有效融合;训练实体由专业人员向人机结合、人器结合拓展;训练方式由消耗型向仿真式、自主式拓展。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实战化培训,着重开展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火灾扑救,水域救援、山岳救援、抗洪抢险救灾、地震救援救灾等专项训练。开展复杂地质环境下的跨区域性拉动实战演练和联合实战训练,切实提升复杂环境下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轮训、专训、复训、分训”的训练模式,运用“师傅带徒弟”“双向交流培训”等手段,推荐培养更多优秀队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引进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体技能训练系统,智能化制定训练计划,客观评估训练效果,提升训练水平。

  四、加快应急救援装备转型升级

  推进应急救援装备建设由达标建设向专业化建设转变,结合全县灾害事故特点和重大危险源分布,完善分析测试、实地检测、实战检验的装备评估论证办法。探索建立新型装备保障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快综合应急救援装备、重大险情社会单位联勤联动机制、应对自然灾害和“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的灭火攻坚装备的全面升级,切实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按照“立足实战、弥补短板、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的原则,升级更新满服役年限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计划重点购置一批高性能城市主战车、中大型进口底盘泡沫水罐车、轻型水罐车、越野运输车等符合地区事故灾害类型处置的消防车辆,购置一批侦检、探测、救生、山岳、地震等“高精尖专”器材装备。全面加强消防指战员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整体防护系统建设,加快消防指战员防护装备的更新换代和性能提升,结合河口地区实际解决指战员防护服装冬、夏两套区分运用,不断提升消防指战员防护服装的防护等级、质量性能以及适体率和舒适性,快速提高队伍战斗力。

  五、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与县商工信局、县住建局建立合作共建机制,依托全县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契机,打造“智慧+工业+城市+消防”互联网体系,构建消防“物联网”系统,利用物联网感知、移动互联网技术、智能装备应用,全面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易燃易爆,通信、交通、能源枢纽、工业园区、高层地下及人员密集等单位场所进行联网管理。2021年完成上述单位场所60%的联网工作;2022年全部完成联网工作。在城乡老旧居民住宅、出租房、低端商贸市场以及“九小场所”推广安装物联网火灾预警系统,通过对现场烟气浓度、环境温度、CO及CO2等信息的采集,及时向使用单位、个人、管理人员、监管机构等通过多种方式发出预警,实现消防安全状态的实时预警、物联感知、智能感知。十四五期间争取通过GIS地理信息系统全面直观的将城市火灾基础信息、火灾风险信息数据,消防队(站)力量部署,城市路网、水网、燃气管网、室外消火栓分布以及实时状态、压力等以电子地图的方式展示,实现信息化火灾风险预测、智能化火灾防控调度指挥,促进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和消防深度融合,提高消防工作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融合通信系统,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配齐关键通信装备,提高应急通信装备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程度,实现快速灵活机动部署、战时网络智能切换、通信组网弹性延展、智能化全感知、可视化全融合和无缝遂行指挥,切实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十四五期间争取探索建设完善救援人员安全行动监控系统,通过追踪定位、视频传输技术获取救援人员现场信息,为救援人员撤离提供智能路线和安全保障。

  第五节 全面提升综合保障水平

  一、完善消防经费保障体系

  结合原部队体制下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和上级关于消防经费保障的最新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消防经费保障体系,坚持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增长同频共振。进一步完善消防高危行业补助制度,将消防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生活补贴、执勤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按照同级公务员同等待遇执行,将消防重大保卫、跨区域增援、战勤保障物资储备以及重大抢险救援、工矿救援、卫生防疫、维稳处突等业务经费项目支出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渠道予以保障。着眼全县消防事业发展需求,对消防队站建设、车辆装备建设、战勤保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重点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加大对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应急通信等建设经费保障力度,协同推进消防事业全面发展。

  二、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体系

  与县应急局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共同规划全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和应急救援装备储备仓库建设工作,集中优势资源,对应急仓库适应储存装备物资集成化与信息化、运装模块化与投送快速化为主进行改扩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优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比例,高效配置应急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管理现代化。与河口周边具备迅速生产、转产或研制救灾物资的企业签订协议,确保灾情发生时企业能第一时间将物资发送前线,提高救援保障能力。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县级服务中心、乡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辐射面,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应急救援物资快速投放。探索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企业建立应急物资紧急调用机制,依托其在全国各地建设的物流基地,快速征集调用急缺应急物资,切实提升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水平。

  三、完善消防救援人员职业综合保障

  根据国家13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等相关要求,逐步制定出台家属随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职业健康保障等社会优待政策。争取2024年前将困难指战员扶持计划纳入政府机制,最大限度扶持和救助困难消防指战员及其家属,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红河州消防救援队伍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保障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落实消防工作绩效奖励,完善消防救援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关注消防指战员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和心理咨询,完善消防指战员职业健康档案,提升消防指战员职业安全和健康水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十四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合理确定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目标,建立由各级政府领导牵头,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规划统筹推进、协调落实机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落实“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各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投入经费

  同级财政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力度,保障消防救援事业经费,确保消防救援事业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对“十四五”时期确定的重大项目,根据县级财力情况安排相应专项经费,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合理使用资源,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促进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节 严格督查问责

  各乡镇(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把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作为检验各级领导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消防行政问责和对本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根据分工协作、责任明确、工作绩效,每年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节 发动广泛参与

  各乡镇(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本规划,领会规划精神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方向,广泛发动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扩大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发动辖区单位、居(村)民参与监督,强化各类媒体宣传动员和舆论督导,广泛营造学习贯彻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