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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78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河政办发〔2021〕21号
  • 发布日期
    2021-06-0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及后期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河口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及后期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和《中共河口县委 河口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发〔2019〕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及后期管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土地整治项目的重要意义

  土地整治是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力杠杆,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能,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良好条件。扎实有效的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后期管护,是确保土地整治项目效益持续发挥的重要保障。

  二、实施范围

  包括正在实施的河口县瑶山乡水槽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河口县莲花滩乡干龙井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河口县南溪镇龙堡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河口县瑶山乡牛塘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河口县瑶山乡水槽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和新申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工作目标

  完成在建项目的验收以及新增耕地入库备案工作,谋划新项目的申报实施,产生更多耕地指标,为城镇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争取指标流转收益,让土地整治项目更好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四、项目实施及后期管护模式

  (一)主体:委托河口聚鑫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鑫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及后期管护主体。

  (二)模式:由聚鑫源公司统一将项目区需要栽种粮食作物的区域进行流转,并进行粮食化作物栽种管理。

  五、作物栽种要求

  (一)水浇地、旱地:栽种蔬菜、豆类、玉米等粮食作物,每年至少栽种一季,栽种三年。

  (二)水田:栽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每年至少栽种一季,栽种三年。

  六、责任单位及工作职责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全方位监管、新增耕地认定、耕地指标流转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做好指标流转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做好粮食作物栽种指导工作,争取粮食作物栽种补贴、农田水利灌溉配套资金,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区粮食作物栽种监管工作;

  (四)县水务局:配合做好项目区灌溉水源的协调工作;

  (五)县林草局:配合做好项目的申报及耕地指标认定工作;

  (六)乡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公司:负责做好土地流转及地面非粮食作物清退协调工作,并配合做好新项目的谋划;

  (七)聚鑫源公司:负责做好项目的实施、后期管护以及资金筹措。

  七、资金投入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流转费、地面非粮食作物清退费、项目实施经费及粮食作物栽种管理费。

  (一)土地流转费

  原则上以500元/亩/年为准;租期至少3年,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地面非粮食作物清退费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地面非粮食作物清退补偿标准,原则上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瑶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4﹞57号)文件执行,若届时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执行。

  (三)项目实施经费

  项目实施经费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具体以项目预算及审定价格为准。

  (四)粮食作物栽种管理费

  1. 旱地、水浇地:500元/亩/年;

  2. 水田:1000元/亩/年。

  管理内容包括工程设施管理维护及粮食作物栽种管理,具体费用以实际为准。

  八、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及后期管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光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 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金 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熊 森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何顺全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顺华 县水务局局长

         王 绅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普 永  河口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杨辉剑雄 南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 静  桥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智丞  瑶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德春  莲花滩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 剑   老范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柳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慧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 灵   河口聚鑫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信章  坝洒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卫昆  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罗玉昌  南溪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付 明   蚂蝗堡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口县自然资源局,由金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做好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下文。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导向。各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落实责任,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增强项目实施宣传效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紧盯工作职责和目标,全面落实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及后期管护工作,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