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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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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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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河政办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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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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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口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河口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1〕6号)文件精神,要求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参与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并把监测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八年级学生和相应年级班主任、学科教师及学校校长,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北京师范大学)负责监测。因领导小组成员出现人事变动,为深入加强对我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河口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古明峰 河口跨合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佶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马云昆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锦宏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胡祖荣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周英武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蔡官伶 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 惠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媛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古正保 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副局长
施忠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泽波 中国邮政河口分公司总经理
崔 云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 忠 中国电信河口分公司网络分局长
雷于启 中国移动河口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由杨锦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材料处理、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