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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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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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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河政办函〔2024〕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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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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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口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强化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 年) 组织领导,有力推动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口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同时履行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2个专班有关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召集人:朱 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刀志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选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怀文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心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桥生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
钟绍荣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艾 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权 县消防救援大队作训参谋
赵家川 县发改局副局长
谭翔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钟开友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东孝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沈明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盘明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 睿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卢继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敖 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魏克亮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强 县农科局副局长
盘成艳 县水务局副局长
邓冬伟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边民互市服务中心主任
梁 波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朱丽梅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李文姬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迎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宗媛媛 县林草局副局长
王 超 河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涛 南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曹文广 桥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龙星 瑶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龙 莲花滩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徐平美惠 老范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组成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应急局副局长艾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作战参谋李权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级重点部门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办公和非集中办公方式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一)集中办公人员。集中办公人员根据州专班工作要求以及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集中办公,具体时间以专班办公室通知为准,成员如下:
李 林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科负责人
谢 琨 县消防救援大队作训参谋
王 坚 县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工作人员
李泽文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龚小绕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
赵万坤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王俊川 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工作人员
杨 娅 县卫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罗保年 县教育体育局法规科负责人
王浩然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刘 伟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员
曾令晨 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龙钰志 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储量开发管理科负责人
杨舒婷 县农科局农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黄景诚 县水务局建管监督科工作人员
杨朝祥 县商务局法规和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负责人
盘国伟 县发改局安全科工作人员
(二)非集中办公人员。除集中办公外的其他专班成员单位、各明确1名业务骨干,作为专班办公室非集中办公人员,负责各自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推动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有关部门有关同志进一步充实专班人员力量。
三、专班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一)八项综合性工作
1.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2.加强与各乡镇、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调度汇总各乡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推动落实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3.筹备组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文稿并做好会务工作。
4.赴各乡镇、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及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5.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查检查,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督办。
6.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的动态评估,作为安全生产安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7.定期编发工作动态,交流各乡镇、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
8.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六项工作机制
1.日常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推动各乡镇、有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县内重点企业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2.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根据各乡镇、有关部门报送的工作情况和简报信息,编写《河口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汇总经验做法供借鉴交流。
3.常态督导机制。计划每年派出至少4个轮次由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对问题多发、事故突出的乡镇、部门开展重点督导帮扶,组织专业力量精准解决制约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痛点难点问题。
4.督办交办机制。结合考核巡查、明察暗访、调研调度等,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向有关乡镇、有关部门印发建议函、警示函、交办函、督促函,要求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各乡镇、有关部门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日常动态考核。
5.提醒通报机制。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问题不足,对进展缓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不力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发出警示(提醒)函,必要时进行约谈。根据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适时通报表扬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有关部门。对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等典型问题以及重大隐患公开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6. 调查研究机制。通过日常调度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各乡镇、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专班办公室常设在县应急局260会议室,集中办公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秩序,严禁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或工作的,需报专班领导批准同意。集中办公人员因故需要调整的,应由派出单位向县安委办发函说明理由,并另行安排其他同志替换。
(二)集中办公期间,有关部门集中办公人员因公产生的差旅费,按标准回原单位核销。
(三)集中办公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所在单位并按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四)专班自即日起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束。专班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