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1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河政办发〔2023〕40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
河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度河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当逐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需高度重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施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或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和依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调整。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