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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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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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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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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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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机关事务局职能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是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单位。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行政中心的绿化、爱国卫生、环境秩序、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申报县行政中心用房及设施的维修、保养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行政中心公用的大中型技术设备的检测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四)协助承办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事务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会议场所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全县性重大活动的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协助县直各单位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六)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采购配备、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拟订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承担河口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和调配等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县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九)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统计、信息、宣传、保密、信访、督查、督办、办文办会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拟订局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要点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工青妇、民族团结、乡村振兴、普法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的购买、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承担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三)公务用车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承担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财务科。贯彻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有关经费管理;负责本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及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核算,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五)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科。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级党政机关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和调配等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拟订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七)服务保障科。负责行政中心会议服务、会议服务人员的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行政中心会议室各项设备维修维护工作;承担行政中心公共建筑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维修工作;负责做好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行政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作。
(八)接待科。负责研究拟订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指导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总务保障工作;指导县机关食堂服务工作。
河口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
河口瑶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负责县级机关公务出行用车的调度安排、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维修维护,保障公务出行需要。
三、办公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一楼133室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5:00—18:00
五、联系电话(传真):0873-3450578
六、通讯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一楼133室
七、邮政编码:661300
八、负责人姓名:罗启凤 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