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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85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是河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中共河口县委教育工委、河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一、职能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学校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体育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对省级部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督查重要事项及目标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健全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办文、办会、文书档案、保密、机要、政务公开、宣传信息等文秘工作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二)德育科。主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教练员、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师德师风和德育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毒品预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工作;组织中小学生文艺交流和展示(演)活动;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和研学实践工作,承担县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队、关心下一代和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民办教育科)。主要负责研究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依法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推进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对教育体育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统筹管理民办教育,拟订实施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教育;负责民办学校设立审批、许可证的核发、管理以及指导所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年检、备案、核准、更名、法人变更、撤销等管理;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人事科。主要负责指导全县教师和教练员队伍、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体育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管理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评聘工作;组织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局机关各科室领导和各级各类学校干部配备、机构编制、奖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务员队伍和各级各学校干部队伍管理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的配备、考察、监督、管理、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保卫科。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对学校创建“县级平安校园”的验收、复核,对“州级平安校园”的初验和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保卫工作联合检查和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预防艾滋病、学校传染病、食品卫生等的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体育场馆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置工作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学校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负责对学校和体育场馆安全事故信息、材料及时收集上报。

  (六)计划财务科(勤工俭学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经费使用;参与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的制定;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教育体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管理;承担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统筹管理赠援款和外汇贷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营运;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加强中小学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建设;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监督,指导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七)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协调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负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定购、发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工作;参与学校督导评估检查;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管理并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组织协调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订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改革;组织对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评估检查;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工作;负责国际援助项目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外籍交流教师管理;协调和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工作;拟订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

  (九)招生考试办公室(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高中招生考试及宣传工作,组织安排各级各类学校高中、初中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成人、自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考试确认工作;配合上级做好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负责做好高考考试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招生文书档案,并按政策规定收集、规范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河口瑶族自治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责。

  (十)基建科。主要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基础建设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基建工作;编制全县中小学校中长期校舍建设规划、投资计划、年度基建报表;负责各类表格上报数据和网络系统录入及数据更新;负责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校舍安全鉴定、基建档案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安全工作;负责对中央、省、州、县实施的体育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编制。

  (十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科。主要负责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培养和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的组织;负责教练员和体育骨干的培养、岗位培训;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体育科研、青少年体育组织、青少年体育训练并协调、监督反兴奋剂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指导学校体育教学、科研和训练工作;负责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的审批、申报工作;组织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和各级各类体育赛事。

  (十二)群众体育科。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的全民健身规划,拟订全县全民健身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和国民体质测定及运动健身指导;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审批、注册工作。

  (十三)体育产业科。主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引导和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产业调查统计;规范体育服务行业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审批和管理;指导全县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负责体育外事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设有: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118室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5:00—18:00

  五、联系电话(传真):0873-3451095

  六、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七、邮政编码:661300

  八、负责人姓名:李凯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局长